搜狐体育讯 近日,四川省遂宁市的某个社区借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的权利,向低保户摊派福利彩票,并称“不买彩票就不能领低保”,将彩票与低保挂钩,谁给你们这样的权利?谁在放纵你们以手中的权利为小部门谋取私利?
出了这种事情,管理部门一般会解释为偶发事件,真是这样吗?
在网络上,轻轻一找就能找到不少相关案例:
2006年4月27日上海的一位外来打工者向媒体反映:
我是一名外来打工者,暂时租借房屋在西藏南路某号。
2007年5月3日,有网友发帖:
金山屯林业局民政局向全区在职职工摊派福利彩票,合法吗?于4月30日,在全区各单位推派福利彩票,强制购买,各单位都有1000元-2000元,乃至更多的任务要完成.请问懂法人人事,这样的事情我们该不该接受?
2007年9月28日 重庆晚报报道:要跨进婚姻的殿堂,得先买40张彩票。经市长公开信箱披露,目前已对永川区大安镇办结婚登记买福利彩票一事进行纠正。
2008年12月24日,《长江商报》报道:学校规定教师定额购买赈灾彩票 民政局否认摊派
“每位教师要买50元赈灾彩票”
阳新县宏卿中学新规定遭质疑;学校:只是一场误会
昨日,阳新县宏卿中学一名老师反映,这两天他们接到学校有关人员通知,每名在职老师购买50元的赈灾福利彩票,但实际发给他们的只有30元的彩票。
老师:买50元彩票只给30元
宏卿中学老师洪青(化名)告诉记者,前天和昨天,他和其他的老师接到学校会计通知,每名在职老师要购买50元福利彩票,但发到他们手里只有6张彩票,每张面额5元。“另外20元到哪里去了,我们都不清楚。”洪青说,会计通知他们,50元可能将从工资卡里扣除。“我所了解的,几乎每个在职老师都要买彩票,这样是不是有摊派之嫌呢?”洪青认为。
而2009年11月12日《成都商报》报道:
四川遂宁一社区向该辖区低保户销售彩票,称“不买他们的彩票就领不到低保”。市船山区民政局一主任表示,该民政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年要销售彩票3000万。半年会议后,销售任务完成得不理想,于是将后3个月定为冲刺阶段,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下达了目标任务
看来,借用手中的权利向老百姓摊派彩票并不是个例,在全国的一些地方都曾经发生过,这些还是报道出来的,试问还有没有不曾报道出来过的呢?
在中国福利彩票中心的官方网站中彩网上,我找到了如下一则通知,这则通知不知道发自何年何月,总之还是有的:
关于重申不准以任何形式摊派社会福利奖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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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募委会:
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章程规定,发行社会福利奖券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反对行政摊派。目前,大多数地方都能自觉地坚持这一原则,并为群众自愿购买奖券创造了许多好的作法。但是,仍有个别基层地方募委会采取行政摊派或变相摊派的作法。如有的地方将奖券硬性分配给辖区内各单位;有的明文规定各乡、镇利用婚姻登记的机会,号召新婚夫妇购券,要求各中、小学结合思想品德教育,将参加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做为班队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的实际行动,组织学生购买。这些作法违背了中募委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健康地发展下去,中募委重申:
第一,社会福利奖券必须坚持群众自愿购买的原则,坚决反对和杜绝各种形式的行政摊派或变相摊派的作法。
第二,希望各地募委会接到通知后,对本地区有无行政摊派或变相摊派的作法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如有,要教育有关同志迅速加以纠正,挽回不良影响,并在今后工作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第三,为了保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健康发展,各地要下功夫,努力研究适合本地区奖券销售的经验,并不断创新,使奖券发行、销售符合经济规律,得到群众的支持,这是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长盛不衰的根本出路。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