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刘炜转会事件昨天告一段落。若问此间最大的新闻是什么?我看不是刘炜与姚明谈判不拢兄弟反目,也不是姚明下车伊始三板斧惹怒了众球员,更不是刘炜今后如何“身在曹营心在汉”,而是合同风波不经意间带出了中国篮球俱乐部的一个潜规则———阴阳合同。
众所周知,CBA十几年来,中国篮协曾数次颁布“限薪令”,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管队员年收入是否触及“限薪令”,各俱乐部均普遍采取“阴阳合同”以收拢人才:“阳合同”应付篮协,“阴合同”只掌握在俱乐部和球员手中,“阴阳合同”加起来的薪水,才是一名球员真实的收入。“姚之队”入主上海男篮后,姚明因“食得咸水多”(出洋时间长)欲与国际接轨,动作之一便是废除“阴阳合同”,统一执行CBA的标准合同文本。不料此举遭到队员的强烈抵制,并引发集体拒绝体检的事件。后经“姚之队”百般努力,并给出平均收入上涨55%的待遇,队员们才肯接受。
但是,解决了普通球员的问题,却解决不了刘炜的问题,盖因刘炜上赛季的年收入将近100万元,如果涨幅仍上涨55%,那么他下赛季年收入肯定超过100万元,有悖于中国篮协的相关规定。因为姚明死活不愿阳奉阴违,因为刘炜坚持没钱没得谈,由此导致水火不容各不相让。“姚之队”最后是通过上海市副市长做工作,抑或是向“阴阳合同”屈服而将刘炜留在队内不得而知,但“阴阳合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却是不争之事实。
因此,很为姚明感到可怜,因为他已不了解中国国情,不知道不遵循中国篮球圈内的潜规则,一如女艺人不懂娱乐圈潜规则一样连生存都会有问题,除非他是想当救世主,“我以我血荐轩辕”。同时也为中国篮球感到可悲,因为此潜规则与职业化刚开始时的中国足球十分相似,当年的暗箱转会和今日的黑哨赌球毁了中国足球,难道中国篮球也要步中国足球的后尘?!·范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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