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阿迪达斯搜狐体育 > 中国足球 > 中超|中超联赛 > 2010赛季中超转会 > 转会最新动态

转会新规欲接轨国际 俱乐部:应该有两年过渡期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张亮
2009年11月20日18:54

    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张亮 11月20日报道) 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一直游离于国际规则之外,但是周海滨、冯潇霆、戴琳等人利用规则漏洞成功转会国外为中国特色的转会制度敲响了丧钟。11月19-20日,中国足协召集各中超、中甲俱乐部召开会议,讨论新的转会制度。足协提出全面接轨国际规则,但是这遭到了绝大部分俱乐部的反对,俱乐部方面希望至少有两年的过渡期。

   在现行的转会制度下,一个球员即便是跟俱乐部签订的合同到期了,他也要等待30个月才能成为自由球员。这样的规定也使得俱乐部独享话语权,球员的个人利益完全得不到保证。不过,从去年开始周海滨等一系列球员利用规则漏洞走出国门,因为中国的特色规定不适合国际转会,山东鲁能、大连实德、辽足等球队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球员免费加盟国外球队,其中戴琳还实现了出口转内销,自由转会加盟了上海申花。

   在国际转会频频冲击国内转会制度的时候,无论是足协,还是俱乐部都意识到原有转会制度需要改变。因此,足协才会召集各大俱乐部,足协律师等到一起讨论新的转会制度,足协拿出了一套全新的转会制度,这套制度基本上跟国际足联通行的转会制度一致。

   新的转会制度跟国际足联通用规则略有区别,首先就是球员跟俱乐部合同到期之后有3个月的保护期,但这比过去的30个月缩短了很多;与此同时,新制度还规定如果一个球员合同到期后转会到国外球队,至少要等9个月之后才可以自由转会到国内的其他球队;新的转会制度还规定,今年合同到期的球员,不得拒绝俱乐部提出的续约要求,新合约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果一名球员的合同还有6个月到期,那么球员可以自己出钱买断合同。

   事实上,足协的新方案所谓的对俱乐部的保护期也是名存实亡而已,这样的方案遭到了参与讨论的绝大部分俱乐部的反对。俱乐部方面认为这样一步到位的改革会损害俱乐部的利益,他们提出至少应该有两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之内保存现有的30个月保护期,或者适当缩短保护期。两天的讨论,足协跟俱乐部之间并未达成一致。

   11月24-25日,中国足协还将组织球员代表继续讨论转会制度,球员代表由各俱乐部推荐产生,每个俱乐部将可以推荐一名球员。球员代表的讨论结束之后,中国足协将会综合各俱乐部以及球员代表的意见,正式出台新的转会制度。

  
责任编辑:林达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体育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