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兵点金
离开央视三年了,黄健翔的曝光率还是那么高。
这不———今天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宗名誉权纠纷案,原告是央视体育记者陆幽,被告即是黄健翔。原告认定:黄在博客中指前国奥主帅杜伊把原告“搞成了宫外孕”。这回是二审,一审原告败诉。
这三年,黄健翔一直在转战中。先在凤凰卫视主持事后证明收视率较低的一档清谈节目;又转到CSPN,搞视频转播国际足球赛。眼下,正给某地一份足彩报纸当推介专家,向每个订户收取每月1688元至5000元不等的信息费。看上去,并非混得越来越好。
名人谋生也不易。特别是,无固定职业,便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社会综合保障远欠健全的中国,未来的结局是可怕的。如今,黄已到不惑之年,距离退休年龄越来越近,而养孩子的钱、养老的钱、防着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的钱,这些都不是小数目。
或许正是为生计虑,黄健翔努力维持着高曝光率,力争做到“哪里热闹哪里到”。前些时,中超联赛风传“足协内定北京夺冠”,中国足协大光其火,黄健翔赶紧发博,声称:“我就是最早说‘内定国安夺冠’的人,欢迎中国足协来告我!”近来,反赌风暴自辽沈刮向全国,黄健翔又发博文称:“我坚决要求‘协助调查’。”今天,陆记者冷不丁又帮黄健翔曝光了一次,而且,她反复强调:这次是公开审理,可以旁听的。
可是,高曝光率未必就能换钱。口碑比曝光率更重要,若像芙蓉姐姐,曝光率越高越叫人反胃;而最重要的,是平台,比如中央电视台就可能是国内最值钱的媒体平台。黄健翔曾靠此名声大震财源滚滚,可他总觉得自己施展才干抱负有诸多羁绊,遂甩手而去,现在看,太得不偿失。
没有平台,哪怕再英明神武,个人也是渺小的。这就像袁伟民指责何振梁挟洋自重、不把中国奥委会和体育总局放在眼内时说,没有中国这个国家力量的撑腰,他在国际奥委会能有多大能量?!
生活中,像黄健翔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黄的个案提醒我们:无论是谁、无论到哪里,终其一生受委屈是必然和经常的事。有时逆来顺受比总是逞一时之气,更显生存智慧、更符合生存法则。·汪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