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艾弗森,退役了。
中国各大篮球论坛无不一片唏嘘。一边拿鼠标点着视频回顾,一边对着屏幕潸然泪下的,亦不在少数。
至少在中国球迷中,爱他的人,远比恨他的人多,甚至没有人会“恨”他,最多只是“不喜欢”。
我们为什么爱他?
不知你在10年前有没有经历这样的对话——
“我什么时候能去打打NBA啊?”
“就你这身高,还NBA呢!”
“艾弗森才1米83!”
艾弗森或许是篮球场上一切矮个子的偶像,据说1.83米的数据还虚报了,1996年以状元身份进入NBA时,他本人可能根本不到1.80米。但这样的小个子爆发出的能量却能震慑全联盟,他可以轻松完成灌篮,最夸张的镜头是还曾骑在“扣篮王”坎比头上单手补扣①;他速度快如闪电,几个闪转腾挪,已从人丛中杀入篮下,“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当手顺的时候,他的中投和远投非常吓人,季后赛也能拿下单场55分。
“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行事方式,哪个敢说自己不羡慕?但现实中却不得不向生活妥协。作为偶像的艾弗森对此却说到做到,贯彻到底。早在进入联盟之初他便说,“我只是想在我职业生涯结束后,面对着镜子,可以问心无愧地对自己说,我还是那个阿伦·艾弗森。”无论场上场下,他由着性子来,他和教练关系不好,队友们说他太“独”,无论在哪支球队,他和其他人的关系总是紧张。这没有办法,当他选择桀骜不驯时,也就同时选择了孤独。
除了“答案”,在中国球迷口中,艾弗森的另一个称号是“斗士”。76人队的官方网站曾经放出过他的一张图片,列举了他全身上下多达30处的伤病③,职业生涯13年,艾弗森用这密密麻麻的几十处伤,还有他那细细的、不停奔跑跳跃的双腿换来了今日的成就与荣耀。2000~2003年,他连续3届的“抢断王”是跑来的;1999~2005这6年间,4届的“得分王”是拼来的,他曾单挑过乔丹,不落下风;“加拿大飞人”卡特风头正劲时,艾弗森在东部半决赛将其击败;湖人的“OK组合”如日中天时,他带着11处伤病,几乎以一人之力,与这两位在总决赛激战……是的,他似乎是一个“永远在战斗”的人。
艾弗森真的退役了,在多数人还觉得他还可以再打上三五年的时候。现在去NBA仔细搜罗一下他的替代者,你会发现你一无所获。
艾弗森,真的只有一个。(王宫)
任何一个性格鲜明的人,都会得到两类人:特别喜欢他的和特别讨厌他的。
1996年艾弗森作为状元被费城76人队选中,那一年新秀的特点是后卫比较出彩,但是非常狂妄,除了艾弗森,那一年还有著名的独狼马布里。
那时候,正是飞人乔丹如日中天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敢于对神一般的乔丹不敬。可是,艾弗森说了:“我无需尊重乔丹。”这句话令无数乔丹的粉丝们大怒,对艾弗森的狂妄表示蔑视。进入NBA的第一个赛季,艾弗森没有能够率领球队进入季后赛,于是嘲笑声铺天盖地而来。
费城的球迷们一开始对于艾弗森并不感冒,特别是艾弗森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成球队的老大,他甚至不尊重老教练拉里·布朗,两人之间定期冷战。布朗甚至一度想要赶走艾弗森,不过在老板的压力下不得不继续重用他。事实上,尽管两人也有过短暂的蜜月期,但直到艾弗森离开76人,两人队的关系也只是一般般。
队友们并不喜欢他,他很独,非常非常独,并且很多年来一直是如此。所以除了他之外,76人队再也没有球星并且打球都很难看,那是跟他作队友的时间长了,大家都有些不太会打球了。
艾弗森不是一个正面青年的形象,他生长于贫民窟,浑身刺青并且从不接受批评①。他有一帮很差劲的朋友,他长期向他们提供住所和汽车,和他们胡吃胡混。直到有一天艾弗森实在受不了那帮穷兄弟,才让“苟富贵勿相忘”的誓言去见了鬼,把那帮兄弟们通通赶了出去。为此,艾弗森成了被告,一个兄弟说“答案”这个绰号是他取的,要求艾弗森支付“版权”。这成为一时之间的笑谈,很多人幸灾乐祸。
他还是一个早婚早育的人,人们时常可以看到他背着一个拉着一个,那都是他的孩子,而那时候他还没有结婚。他对自己的未婚妻也很粗暴,他曾经因为用枪威胁未婚妻而被警察捉拿并险些吃了官司②。
当然,最讨厌他的是他的对手,因为他的速度太快而且超有自信。2001年总决赛第一场,他独战科比和奥尼尔,让这两位呆若木鸡。不过接下来一场他就被比他更矮小的泰龙·卢克制③,所以,泰龙·卢有可能是艾弗森这辈子最讨厌的人。(贾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