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统计执法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广州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查处69宗统计违法案件,处以罚款的32宗,通报批评37宗,曝光12个典型统计违法单位。
其中,从化市体育局瞒报1523万投资款项,成为惟一被查处的机关单位,广东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不上报房地产销售情况被处罚3万元。
房都售罄“还没施工”?
“房都盖好了,而且卖完了,但统计表上仍填写上报数为0。”市统计局法制处梁水强介绍,中惠置业是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专业的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统计法规定及时、准确、如实报送统计资料,该单位在200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项目表》上的“房屋施工面积”上报数为0,“商品房销售面积”上报数也为0。
但经核查,该单位的“房屋施工面积”和“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实数分别为48638平方米和32306平方米。该行为已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也不利于广州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的进行,企业所属地海珠区统计局对中惠置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瞒报投资款通报批评
据了解,从化市体育局是广州固定资产投资专业的统计调查对象,但该单位在2009年1~6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的“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上报数为299万元,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检查核实数为1822万元,即瞒报了1523万元,市统计局给予该单位警告和通报批评。
市统计局方面强调,政府机关如有统计违法行为,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新修订的《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拒报、瞒报、转移统计数据等情况或拒绝统计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市统计局表示,企事业单位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最高会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