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中国球员有望获得梦寐以求的转会自由权,但不会是在明年。前天下午,足协负责转会事宜的青少部基本敲定了2010年球员转会新条例。与以往相比,转会新规没有预想中的大改动。不过,2010年或将成为自由转会前的最后一年,从2011年起中国球员转会制度很可能全面放开。
此前,足协试图与FIFA转会规定接轨,实施完全自由的转会制度,结果在修改转会制度的多次讨论中遭到16家俱乐部的联合抵制,“如果真的实施自由转会,球员的态度会给俱乐部的投资人带来信心上的动摇。”不得已,足协做出巨大让步。在最新草案中,修改、增补的涉及到“自由转会”字眼的条款很少,多数反倒是对俱乐部有利,比如合同期届满长于6个月,转入俱乐部的待遇如果不低于原俱乐部,那么球员必须同意转出,否则足协将对该球员进行罚款。
目前,不少俱乐部对于国内球员的转会工作仍然没有开展,最大的问题就是等待足协下赛季转会的规定正式公布。2010年1月初在海埂,中国足协将召开联赛工作会议,转会的具体条例将在此次会议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