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爱平
2006年7月29日,在中国的福建发生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正式成立,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而从沃尔玛创立之日起的长期以来,沃尔玛也一直“抵制”其员工参与工会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此进行了坚决的努力。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工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能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任何试图以其他形式的组织替代工会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沃尔玛在中国境内30个城市设立了59个分店,有职工3万人,而参加工会的职工却不过200人,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对这些职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担忧,他表示:“我们将尽全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沃尔玛终于全面妥协,这家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的公司,10年之后,在中国分的59家分店一律建立了工会。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的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在中国的法律面前,沃尔玛无处可逃。
还有一家在姓“沃”的,虽然不在境内,但同样也得到了中国资方的照顾和尊重。中国民营的吉利汽车集团已经和沃尔沃签订了并购框架协议。日前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谈到吉利收购沃尔沃时说道:“我们会尊重瑞典工会的文化。”这个讲话很有意思,不仅要尊重工会,还要尊重工会的文化。
无论是中国境内的“沃”,还是境外的“沃”,都享受到了来自工会的的温暖,非常的温暖。但是在中国,还有一大群中国人享受不到这些,其中包括中国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球员。他们任由资方宰割,还不能反抗,否则就是“风气不正”,就要被开除。在这里,中国的劳动法似乎管不到,国际(足联)的家法也管不到,没有人帮他们说话,他们是最可怜的一群。
天津泰达的劳资矛盾(我的定义),曹阳是否“投降”我认为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激烈的劳资矛盾?球员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群体性事件”来对抗?怎么样来杜绝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呼吁“有关方面”(包括曾经迫使沃尔玛成立工会的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工会法)关注这块被公平的阳光遗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