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小龙)陈亦明状告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和足球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昨天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作为原告的陈亦明索赔人民币250万元,要求被告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全国主要媒体发表道歉声明。
陈亦明认为,3名被告在《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中将自己描述成赌徒,是对原告的侮辱诽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共同侵犯原告名誉权,使原告的名誉、心灵受到极大的损害。因此,他向李承鹏等3人索赔250万元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李承鹏对陈亦明的起诉表示欢迎:“很好,非常好,我很欢迎他起诉我。既然陈亦明这么有把握的话,我很期待着和他在法庭上见面,到时候是非黑白大家就能够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