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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哨吹黑哨一场40万 拒不承认受贿还曾告赢媒体

来源:荆楚网-体育周报
2010年03月15日08:28

  荆楚网消息(体育周报)裁判员整顿教育工作会议上,韦迪除了证实黄俊杰、陆俊以及周伟新三名裁判员被警方带走外,同时他还表示,陆俊曾在一场比赛中收了近40万元的贿赂。韦迪表示,陆俊确实交代了很多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他收受了俱乐部的贿赂,然后在比赛中故意作有利于该队的判罚,从而影响比赛结果。1998年,在大连万达同广州松日的比赛结束后,有媒体报道陆俊收受了大连万达20万的贿赂。随后陆俊将这家媒体告上了法庭,并且打赢了官司。  一场比赛收20万元在行内已经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了,但韦迪在会上透露,据陆俊交代,他甚至在某一场比赛中收了近40万元的贿赂,这让现场的裁判大吃一惊。

  “普通比赛肯定不会是这个价格,估计肯定是联赛收官阶段比赛,关系到保级或者夺冠的场次。”有人这样猜测说。不管怎么说,裁判成为继球员后中国足球这个泡沫催生出的又一个暴发户群体。身为“金哨”,陆俊自然是这个群体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生于1959年的陆俊,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据国内一位著名老裁判专家介绍,陆俊从1991年成为国际籍裁判以来,在执法国际比赛中的津贴收入加起来在6万美元左右,按前几年的汇率换算,约合人民币52万元左右。在国内赛场,陆俊执法从1994年首届甲A联赛开始到2004年首届中超联赛,前后共11个赛季。

  按中国足协公布的主裁判执法津贴标准:1994年至1997年每场500元,1997年到1999年每场1000元,2001年开始增至每场1500元,2006年开始翻倍到每场3000元(2009年年初由于受到“金融风暴”的影响降到1600元)。就算陆俊从1994年到2004年的11个赛季里,全部以主裁判的身份吹满比赛,其作为甲A和中超主裁判的总收入为30万元左右。如此算来,陆俊在20年的裁判生涯中,国内外赛场执法津贴之和在80万元人民币左右。加上从1981年到1997年之间在北京工业大学担任体育教师的所得,陆俊的总收入应该在100万元内。

  这个数字勉强能买一辆宝马7系,前提是陆俊在这些年里不吃不喝不开销。可陆俊在1997年就已经在北京街头开着奔驰了。有北京记者问他车的来历,陆俊宣称是朋友借给他的,目的是“让他能更好地投入到足球裁判的事业中”。2005年初,陆俊退役。随后不久就开了一家公司,开始了自己的生意。后来,人们发现陆俊的座驾换成了宝马,分别是5系和7系。夏宇

责任编辑:时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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