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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反兴奋剂也亟待“司法介入”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2010年04月17日12:37
  中国女子短跑运动员王静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近日被中国田协禁赛四年,她的教练陈华遭到终身禁止执教,陈华教练的另外四名徒弟也被取消全运会参赛资格。中国田协的这次严厉处罚,再次显示出中国反兴奋剂行动的决心和力度。

  但同时,一个大大的问号留在了所有人的心中:究竟王静是否被人下药而遭暗算?

  在去年十一运会事发后,王静情绪激动,连呼冤枉,后来向警方报案,称“遭人陷害”。但从目前情形来看,这件事就像以前的孙英杰和鞍山体育学校两起兴奋剂事件一样,以热闹而开始,以黯淡而结束。

  王静事件看来是查不清楚了,主管部门既不能证明有人下药,也无法证明无人下药,于是只能省略了起因、动机和过程,只根据药检阳性这一结果来盖棺论定。这是目前唯一可行也许还是不错选择,否则就不能打击日趋泛滥的兴奋剂,但却不是最好的办法和长久之计。

  一个法制和民主社会推崇的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但更重要的是“不冤枉一个好人”,“疑罪从无”。尽管我们可以从历史、经验乃至情理上感觉很多兴奋剂违规者并非被冤枉,但从法律层面上说,证实是“铁案”而不是“冤案”是极其重要的。反兴奋剂,不仅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

  但问题在于并非反兴奋剂人员不想给王静乃至大众一个说法,而是事出无奈,一种缺乏司法支持的反兴奋剂工作的无奈。

  在调查王静案中,无论是体育主管部门和兴奋剂检查人员还是警方,似乎都显得有点束手束脚。

  一位业内人士说,反兴奋剂工作人员不是警察,他们没有讯问涉案人员的刑事侦查权,缺乏专业的手段与资源,也不具备搜查、查封、扣押违禁物品的行政强制权,在案件调查中,手段与效果显然都要比专业刑侦人员相差甚远。而在司法方面,由于刑法中缺少相应的兴奋剂条款,警察往往师出无名,调查同样遭遇法律空白。

  因此,对兴奋剂事件,体育主管部门所能做的是给予违规者禁赛或者禁教的处罚,或者撤销行政职务。这位业内人士感叹道,这些处罚往往并没有真正痛击使用兴奋剂,特别是给他人使用兴奋剂的恶劣行为。更不要说有些人当时被撤销职务或禁教,过些时候却又“改头换面”“重新出山”。但是如果司法介入反兴奋剂领域,有刑法条款作为法律支持,那么对那些组织、纵容、包庇和使用兴奋剂,指使、误导他人使用兴奋剂的人士以及可能存在的诬陷他人的“下药者”以极大的威慑,反兴奋剂斗争将变得有力、有效得多和更具有信服力。中国足球近阶段“司法介入”效果之明显,有目共睹。同理,司法介入反兴奋剂领域,不仅需要和迫切,而且可行。

  ·新华社记者 马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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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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