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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双重身份或免除死刑 知名律师指出量刑关键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2010年05月11日12:58

  哈尔滨新闻网讯(辰光)此前有媒体报道:南勇等足协官员将可能以国家公务人员受贿被提起公诉,如果是这样,南勇等足协官员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刑罚。

  目前,对于南勇案最终会以什么样的结局收场一直是诸多媒体猜测的焦点,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许兰亭日前指出,南勇所犯罪行到底够不够判死刑,关键还是要看他受贿时的身份。

  许兰亭指出,与南勇有关的罪名唯独受贿罪这一条有死刑之罚,但是到底他是否会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关键还是要看他收受贿赂后是以什么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也就是说他利用的是哪一个“职务上的便利”。

  “如果南勇利用中国足协副主席的职务便利就可以办理的事情,其收受贿赂的行为就不应当定受贿罪,而应当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足协副主席这个身份还是属于一种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必须利用其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才能办理的事情,其收受贿赂的行为才能认定是受贿罪。”许律师说。

  “当然,作出这样的区分是比较复杂的,要结合各个职务的具体权力而定,但是作为司法公正的要求,应当作出这样的区分。因为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罚轻重程度有别。根据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最高是15年有期徒刑,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最高可以是死刑。”许兰亭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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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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