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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世界杯再炒一把 陈亦明状告李承鹏索赔430万

来源: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2010年07月02日17:56

  昨天上午9时,原著名足球教练陈亦明诉李承鹏等名誉侵权案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亲自到庭。

  据了解,这宗诉讼源于此案被告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3人署名出版的《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书中以相当的篇幅提到已经退出一线教练岗位的中国足球名宿陈亦明涉赌。此后,陈亦明在《体坛周报》宣布自己从未消失,也从来没有开庄设赌。而足球报社下属的《足球报》再次发表据称是《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中没有刊出的内容,指陈亦明是某赌球网站的背后主使,并坚持不会向陈亦明道歉。

  原告:

  亲戚朋友断绝来往

  据了解,此前,陈亦明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合计为250万元。但是,昨天的庭审开始后,记者惊奇地发现,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竟然是430万元。

  原告陈亦明的代理律师徐刚首先列举了《中国足球内幕》等涉嫌侵权文章以及相应的侵权人。

  徐刚指出:“上述文章都把原告说成是赌徒,说成是最早参赌的人。把假、赌、黑与原告联系在一起。原告从来没有去过南美,被告却说原告‘被庄家追得走投无路,逃到南美洲躲债’。”

  “原告在足球界也是‘大佬’,很多工作因为《中国足球内幕》的出版而做不了。”徐刚说,主要体现在不能利用其对足球的认识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看法、对比赛的评述,不能在足球圈内参与活动。原来教授的一些学生因为家长以为原告是赌徒而转学,教练职业受到严重影响。亲戚朋友也断绝了与原告的来往,损失是难以估算的。

  被告:

  所提损失没有依据

  “原告涉赌是个传闻,但不是一般性的传闻,这在足球圈中是人人共知的事实。”本案4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律师黄松良表示。

  黄松良指出:“原告陈述的经济损失无法估算,因为没有人能作证。当然对他涉赌问题,我们是没法提供证据的,但原告本人曾亲口说其赌博。原告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公开开出两个盘口,这个行为就是赌博行为。”

  “被告写作的素材和来源都是传闻及报纸上的内容。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写文章时不是记者行为,只是作者,作者没有采访权,所以作者没有采访过原告。”4被告的另一共同委托代理律师莫立补充道。

  焦点:

  是否损害原告名誉

  此后,围绕审判长归纳的“涉诉文章、书籍对原告是否造成名誉损害”等4个焦点,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辩。

  “今天早上我通过‘百度’和‘谷歌’搜索了‘中国足球内幕下载’、‘中国足球内幕在线阅读’,发现可供阅读的网站在7位数以上,证明被告出版侵权书籍通过网络及媒体的传播,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广泛的负面影响。”徐刚说。

  徐刚认为,4被告在写这本书前都没有与陈亦明有过任何接触。

  黄松良说,我方认为,在文章及言论中没有损害原告的名誉。被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文章没有发表前,原告的社会评价就不高。”

  中午12时,庭审结束,法庭将在10天后对该案进行再次质证。 马伟峰

  李承鹏揭赌球网站证据

  李承鹏作为足球圈中唯一一个靠“骂人”也能养活自己的记者,对于陈亦明的高调回应,展现出一贯的愈骂愈勇的姿态,他还在自己的博客中撰文,证明陈亦明非但“有问题”,而且现在精神状态都出现问题。

  李承鹏最新的证据是两个所谓赌球网站:“陈亦明专业足球理财公司”、“陈亦明足球100A”。

  这两个网站,不仅以陈亦明命名,而且都直接赤裸裸地宣称可以赌球赢钱。以此为证据,李承鹏结合陈亦明承认曾经迷恋赌博的事实,认为“阿明”的精神状态出问题了,“一边说我们污了他清白,一边又跟记者承认去澳门豪赌了几次,只是现在金盆洗手了。”

  最后,李承鹏不仅写下“天下谁人不知君,道是亦暗却亦明”这样极尽讽刺的言语,而且透露自己只是帮助同事,“其实书中关于阿明那段不是我写的,但这不妨碍我帮同事助一个拳,我以个人名义再说一遍,陈亦明就是赌徒,就是因赌而毁了自己一生的赌徒,去法院告我,OK。” 马东

  

(责任编辑: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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