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球原本是个游戏,动手动脚挺好玩,聪明一点的还动脑,动脑去过人,动脑去找一个刁钻的角度打门。
但人类发展了这个游戏,使之商业化,而且大大的商业化。商业化的好处自然是明显的,这近一个世纪以来,足球变得好看多了。虽然早些年的足球比赛里,比如世界杯里,进球多,要比现在多。但进球没现在的好看吧。这种对比也许有欠公平,摄像技术的提高让现代足球的转播效果出神入化,跟那时转播球赛就如同每一场球赛都在大雪纷飞的场地里进行一般——没法比。而如今球迷们常常能见到一滴汗从荷叶般的球员脸蛋上滚下来,真真美不胜收。转播技术的升华让电视机前观看球赛的观众大幅增员,足球产业化也就有了基础——一切都是为了更加商业。
拜商业化所赐,只要你愿意,如今我们可以看到五大洲各等级联赛,不是直播至少也能看到精彩录像剪辑。
然而,我要转折了。
商业化也使得足球比赛,简称踢球,这件事情异化了。它原本是游戏的一种,但已经不再具备浓烈的游戏性,不再是二十多条小狗和一根骨头的嬉戏(参见赫伊津哈《游戏的人》),甚至,几乎缺乏游戏性。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严肃乃至于苦闷的脸庞,充满戾气的比如“一剑封喉”的庆祝,和凶猛的恶性犯规;这还是在球场上。作为娱乐的一种,按道理球场外的观众应该享受足球,可惜我们看到的却是球迷们面对如此缺乏游戏精神的“表演”,还有不少跃跃欲试,上去踢裁判屁股。已经连续发生了。
不好玩啦。
说是不好玩,但毕竟还有看点在里面,那些苦闷的脸庞被网友们PS后喜感十足,充满戾气的庆祝被多方过度诠释充满意蕴,凶猛的犯规则是中华武术之发扬光大……较之这些更不好玩的,是欺骗,是耍无赖。
申花老帅布拉泽维奇在上周申花输球后表示看到球员诈伤,“我非常难受”。我敢说,在中超里,“躺地上不起来”的90%都是诈伤。没经过调查,但我是不是瞎说大伙儿们自己心里掂量吧。
在欧洲联赛和世界杯里,这样的表演也不少,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面对的是恶性犯规,涉及人身攻击的那种,明明踢在大腿上他们也会捂着自己娇嫩的脸庞——我倒不反对那样的表演,说实在的,这么一个反应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能抑制球场暴力,好过互殴。人类,总体而言是要追求和平的。
真男人不嫖妓,真男人也不该诈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