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9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17场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市朝阳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比赛录像以及相关俱乐部的陈述,当比赛进行到80分钟时,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队员9号莱昂纳多因犯规被红牌罚下,但其并未离场,冲向并攻击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队员38号克罗斯,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9号莱昂纳多2010中甲联赛6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和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