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单玲)昨日,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常斌律师接受采访时,解读了谢亚龙案的几个关键时间点。
常斌律师表示,谢亚龙等人被刑拘的第10天、第14天和第37天,这三个时间点非常重要,而第37天是谢亚龙等人是否会被正式逮捕的最后底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天到4天。“这也就是说,被拘留3天或者7天的时候,公安机关就应该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而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天之内做出决定。照这样计算,谢亚龙等人从被拘留之日起的第10天、第14天有可能被正式逮捕。”常斌解释道。
但这并不是谢亚龙等人被正式逮捕的最后时限,常斌说:“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拘留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再加上检察院审批的7天,也就是说可以在37天的时候再作出是否正式逮捕的决定。不过37天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刑拘的最长时间了,到时候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谢亚龙等人是9月3日被公安机关带走的,如果从这天开始算拘留的话,那么在9月12日和9月16日两天,都可能被正式逮捕。9月12日已经过去,并没有什么动静,今日呢?谢亚龙等人会不会从立案侦查变为正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