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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晚报:最熟悉的陌生人

来源:扬州晚报
2010年10月06日19:33

  当年在1998年赢下与《羊城体育》足坛第一桩媒体与足球从业者的名誉权官司中的陆俊12年后再次出现在央视之中时,已从昔日意气风发沦为阶下囚。

  中国足坛的扫赌风暴先后揪出的大鱼中,陆俊无疑是令人瞩目的一位。这位身披“中国金哨”外衣的主裁,已经被公安部证明证据确凿,而进入移送起诉阶段。而在昨天央视新闻中,面对镜头这位赛场上曾经的绝对权威却尽显颓色,发出了忏悔反省之语:“以我现在的这种身份,我没资格再去跟球迷和裁判说什么,只能是在教训当中,自己的体会当中,告诉他们一个事实。从我的教训当中,特别是我的同行,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让我们将视线再回到12年前那次轰动中国足坛一时的第一桩媒体与足球从业者的名誉权官司当中。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报道了3月22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队主场对大连万达队的比赛。而比赛中改变胜负的却是一粒点球。正是因为陆俊判罚点球导致万达获利,在一分钟之内导致连失两球,从而松日主场饮恨。文章称:对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一直耿耿于怀。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希望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误判,并揭露称“赛前这位主裁判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希望新闻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说的这位主裁判,就是陆俊。而该文经过刊登之后,成为足坛轰动一时的焦点。《羊城体育》的报道出来后,陆俊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伤害,决定走法律途径。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羊城体育》。因为“缺乏证据”,《羊城体育》在随后的足坛第一桩媒体与足球从业者的名誉权官司中败诉。

  而在2008年12月陆俊面对央视采访镜头回忆此事之时无疑还意气风发,侃侃而谈全然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当回忆起当时《羊城体育》碍于无实据,希望与陆俊就行私下和解一幕之时。陆俊对此坚决说了不,而在央视采访中陆俊则解释了其中的原因:“我觉得这是一种(打官司)最好的方法,能够不光是给我一个交代,给关心我的新闻界还有球迷都有一个交代,我觉得庭下调解总有一些再让人说出一些话(可能),反正我觉得还是让法律公公正正的,让大家能够看到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交给大家就完了。”而正是此事件之后,陆俊的裁判生涯发生飞跃,成为中国足坛裁判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短短12年时间内,陆俊的身份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从前后两次接受央视采访中,陆俊的话语带给中国足坛的到底是怎样一种启迪与教训呢?

  

(责任编辑: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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