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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源无惧与陈志钊对簿公堂:打官司他必输无疑

来源:体坛网
2011年02月23日14:44

  上周,南昌衡源俱乐部已向中国足协提供了陈志钊转会风波的有关资料,以证明自己在这次转会纠纷中并没违约。对陈志钊经由北京某经纪公司联系葡甲球队,南昌俱乐部存在诸多异议。俱乐部在咨询了律师后,坚信陈志钊方面如果提请司法诉讼,将必输无疑。

  陈志钊团队声明中称,南昌衡源在2009年2月与陈志钊的合同中,有两年内支持陈志钊出国的条款,条件是对方俱乐部必须出20万欧元的转会费。衡源俱乐部承认这一条款,但他们认为,这次提出转会邀请的葡甲俱乐部并没有支付这20万欧元,这笔钱是由北京这家经纪人公司承担的。在俱乐部看来,这不符合当初合同中支持陈志钊留洋的初衷,“这家公司实际上是自己拿出20万欧元买断合同,让陈志钊变成自由球员,再到欧洲兜售他。将来,经纪人可以再将他转卖到国内,稳赚不赔。但这种方式出国,对球员是不负责的。”

  而且,在南昌方面看来,经纪人公司与陈志钊父亲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向陈志钊支付了50万元今年上半年的工资,这一做法也不符合契约精神。但即便如此,衡源俱乐部老板仍然答应2011年给陈志钊100万的年薪,并答应在今年6月欧洲夏季转会时,为他出国提供帮助。他们希望陈志钊能找到真正看中他的欧洲球队,而不能以目前这种方式转会出国。

  陈父在得知俱乐部100万年薪的承诺后,也表示将劝陈志钊放弃这次出国。但是知情人士认为,陈父已经与经纪人有合同,如果放弃这次留洋,势必承担违约责任,“他只能跟着经纪人去打这个官司了。”俱乐部认为陈志钊当初请假出国时,并没有明确表示转会,而是说去葡甲看看。1月28日,离欧洲冬季转会窗关闭只剩三天前,俱乐部才收到葡甲俱乐部的转会合同确认函,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欠妥,“显然经纪人也没有底气当面来谈,所以才故意拖到最后才发邮件。”

  对陈志钊团队的声明,衡源方面不愿意公开回应,“只是想让这场风波能平息下来,避免两败俱伤。”俱乐部一位人士表示,他们咨询过律师,2010年的合同将覆盖2009年的合同,而前者并没有关于陈志钊出国的条款,“打官司的话,俱乐部必赢!”(体坛网)

(责任编辑: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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