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评
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甫一上任就放出“卫星”将力争在三年之内让中超公司上市,引起各方争议。其实,上市的“概念”其实并非鲁俊首次提出,早在大约十年前时任中国足协掌门人的阎世铎就有此一说,只不过后来便不了了之。鲁俊能完成这未竟的事业吗?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六项指标,其中包括“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需要指出的是,单就这两项条件,中超公司目前就难以达到,谈何上市?
众所周知,2010年“出事”的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被追究刑事责任,使得中超公司因此无法满足“无重大违法行为”。此外,鉴于16家中超俱乐部目前几乎无一家实现真正赢利,以其为主体的中超公司何来连续三年赢利?基于这两点原因,中超公司如果最终能上市成功,就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除非做假账。
公司上市一般来说是为了融资,然后扩大再生产,让股民分享发展带来的成功。那么中超上市目的何在?不得而知。难道是为了“圈钱”?要知道,圈钱和融资可是有本质区别哟!
比照职业联赛的发展“楷模”英超,中超公司的经营也应该主要围绕电视转播权、广告、门票和相关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来展开,也就是说,中超公司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推广和经营联赛,以期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推动中超的繁荣发展,而不是上市。退一步讲,即使上市融资成功,如果经营不善,联赛形象不佳,广告吸引不来,转播无人问津,球票卖不出去,球场门可罗雀,那最终也将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垃圾股”,岂不坑害股民?
所以,我们看到,即使是目前世界上最赚钱的足球联赛英超,到现在也没有上市。我们也知道,在一些发达国家像德国等,很多百年公司专心于生产和经营,不愿意上市,并不是他们没有上市资质,而是不以上市为终极目标,更不会为了恶意圈钱而上市。
实际上,中超联赛目前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作为世界上最赚钱的职业足球联盟,英超联盟的股东是各大俱乐部而不是英足总,由所有英超俱乐部老板牵头成立的英超联盟,仅象征性地将一小部分收入分给英足总。按理说,中超公司的“主人”也应该是联盟的16家俱乐部,而非足协。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的中超不是这样,中国足协是大股东,中超16家俱乐部仅占少部分股份。历届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中国足协领导兼任或任命。所以,即使上市成功,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职业联赛和中超公司。高 伟
(责任编辑: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