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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拒交罚款”伤不起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曾格
2011年05月03日17:45

  别具一“格”

  中超联赛第三轮赛后,中国足协对北京国安主帅帕切科罚款1万元,对助理教练李立新停赛3场、罚款1.5万元,处罚理由是两人违反规定。中国足协同时还处罚北京国安俱乐部2万元。

  对此处罚,北京国安俱乐部强烈反弹,一度以不交罚款、向更高一级部门反映相对抗。僵持数天后,最终以足管中心副主任于洪臣承认“足协在处罚上存有不当之处,并将就此修改和细化相关纪律处罚规定;北京国安俱乐部副董事长张路表示‘认罚’”而告终。

  作为旁观者,我们很难判断中国足协的处罚是否客观公正。但是,北京国安俱乐部的做法是否就合情合理呢?如果是,那其他俱乐部以后会不会也群起效仿呢?

  此事最终能“干戈化玉帛”,关键是中国足协作了让步,承认“存在不当之处”(不管是真诚地出自内心,还是受迫于更高一级的压力)。但是,如果中国足协不肯让步呢?谁受的损害更大?抑或是两者之外的中国足球?

  其实,任何一家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俱乐部,遵守各项章程是最基本的准入条件。服从处罚,更是中国足协管治威信得以实现的大前提。试想一下,如果16家俱乐部都对处罚抗议,都以不交罚款为要挟,那中超岂不天下大乱?

  服从处罚,并不等于处罚就一定是对的。对于这一点,中国足协也很清楚,因此,他们订有《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允许俱乐部或球员对“对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而申请仲裁”———若对处罚不服,大可申请仲裁(但有可能不受理)。只是依据《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申请仲裁也是先交仲裁费的……也就是说,你可以不服气,但你的申诉要按程序来。正所谓“无规矩才能成方圆”。

  中国足协此次的处罚或许是没有很好地依“规矩”行事,但北京国安的做法也有破了“规矩”之嫌。我们一提中国足球,总是习惯于指责中国足协的很多做法不“职业”,殊不知,不“职业”的或许还有我们的俱乐部、球员、球迷和媒体……

  如果北京国安俱乐部先交罚款再跟足协死掐———或是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情况,或是利用网络表达所受的冤屈……而不是一句“拒交罚款”,那会不会显得更“职业”一些呢? ·曾 格·

  

(责任编辑:王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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