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31 四球比杆赛
31-1. 总则
在与以下特定规则没有冲突的情况下,高尔夫球规则适用于四球比杆赛。
31-2. 一方的代表
任何一个伙伴均可以在规定一轮的全部或部分比赛中作为一方的代表;而无须两名伙伴全部出场。一名缺席的比赛者可以在两个球洞的比赛之间加入比赛,但他不得在一个球洞的比赛过程中加入。
31-3. 记分
记分员只须记录其成绩被采用的那名伙伴的实际杆数。必须能够分辨出被采用的实际杆数出自伙伴中的哪一位比赛者,否则,这一方被取消资格。伙伴中仅需一人对执行规则6-6b负责。
(错误的成绩——参见规则31-7a)
31-4. 打球顺序
一方可以用其认为最佳的顺序来打本方的球。
31-5. 错球
如果一名比赛者因对错球进行击球而违反了规则15-3b,他要被罚2杆,并且必须用打正确的球或按照规则进行处置来纠正这个错误。他的伙伴不受处罚,即使他是这个错球的所有者也仍然如此。
如果这个错球属于另一个比赛者,它的所有者必须在第一次打这个错球的地点放置一个球。
31-6. 对一方的处罚
任何一名伙伴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规则,他这一方要受到处罚:
• 规则4 球杆
• 规则6-4 球童
• 一轮中有最大处罚限度的任何当地规则或比赛条件。
31-7. 取消资格的处罚
a. 一名伙伴违反规则
如果伙伴中有任何一人因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规则而被取消资格,他这一方要被取消本次比赛的资格:
• 规则1-3 协商排除规则的应用
• 规则3-4 拒绝遵守规则
• 规则4 球杆
• 规则5-1或5-2 球
• 规则6-2b 差点
• 规则6-4 球童
• 规则6-6b 签名和提交记分卡
• 规则6-6d 洞的成绩错误
• 规则6-7 不适当延误;缓慢打球
• 规则7-1 在一轮比赛之前或两轮比赛之间练习
• 规则11-1 架球
• 规则14-3 人工装置、异常装备和装备的异常使用
• 规则22-1 有助于打球的球
• 规则31-4 无法辨认被采用的实际杆数出自伙伴中哪一位 比赛者
• 规则33-7 委员会施加的取消资格的处罚
b. 两名伙伴均违反规则
下列情况下一方要被取消本次比赛的资格:
(i) 每个伙伴均因违反规则6-3(出发时间和编组)或规则6-8(中止比赛)而受到取消资格的处罚;或
(ii) 在同一个球洞,每个伙伴均违反了处罚为取消本次比赛的资格或取消一个球洞资格的规则。
c. 仅在一个球洞取消资格
在其他所有场合,当违反某条规则的处罚为取消资格时,该比赛者仅被取消发生犯规的球洞的资格。
31-8. 其他处罚的影响
如果一名比赛者违反某条规则的行为有助于其伙伴的打球,除该球员要受到处罚外,其伙伴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其他所有场合,当比赛者因违反某条规则而受到处罚时,该处罚不再施加于他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