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32 波基、标准杆和定分式比赛
32-1. 条件
波基、标准杆和定分式比赛是在各个球洞用固定杆数(fixed score)为目标而进行的比杆赛。在与以下特定规则不冲突的情况下,比杆赛的规则适用于这些比赛。
在带差点的波基、标准杆和定分式比赛中,一个球洞中净杆(net score)数最低的比赛者在下一个发球区获得优先击球权。
a. 波基比赛和标准杆比赛
波基比赛和标准杆比赛的计分方式与比洞赛的相同。比赛者在任何一个球洞未提交成绩即被视为在该洞负。累计成功的球洞数目最多的比赛者即为获胜者。
记分员只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杆等于或少于固定杆数的各球洞的实际击球次数。
注释1:当按照以下规则受到除取消资格以外的处罚时,比赛者的成绩要按照相应的规则通过扣除1个或几个球洞来进行调整:
• 规则4 球杆
• 规则6-4 球童
• 一轮中有最大处罚限度的任何当地规则或比赛条件。
比赛者有责任在提交其记分卡之前向委员会报告他违反规则的事实,以便委员会可以进行处罚。如果比赛者没有向委员会报告他违反规则的事实,他要被取消资格。
注释2:如果比赛者违反了规则6-7(不适当延误;缓慢打球),委员会将从其累计成功的球洞数目中扣除1个球洞。屡次犯规的情况,请参见规则32-2a。
b. 定分式比赛
定分式比赛的记分方式为按照各球洞的固定杆数给予相应的分数,具体方法如下:
完成一个球洞的杆数 得分
较固定杆数多1杆以上或未提交成绩时…………………0
较固定杆数多1杆时………………………………………1
与固定杆数相同时…………………………………………2
较固定杆数少1杆时………………………………………3
较固定杆数少2杆时………………………………………4
较固定杆数少3杆时………………………………………5
较固定杆数少4杆时………………………………………6
得分最高的比赛者为获胜者。
记分员仅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杆得到1分或1分以上的各球洞的实际击球次数。
注释1:如果比赛者违反了一轮中有最大处罚限度的规则,他必须在提交其记分卡之前向委员会报告该事实。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要被取消资格。委员会将从其该轮比赛得到的总分中对每一个发生犯规的球洞扣除2分,但一轮中违反每一条规则最多只扣除4分。
注释2:如果比赛者违反了规则6-7(不适当延误;缓慢打球),委员会将从其该轮比赛得到的总分中扣除2分。屡次违反该规则,参见规则32-2a。
32-2. 取消资格的处罚
a. 取消整场比赛的资格
如果比赛者按照以下规则受到取消资格的处罚,他要被取消整场比赛的资格。
• 规则1-3 协商排除规则的应用
• 规则3-4 拒绝遵守规则
• 规则4 球杆
• 规则5-1或5-2 球
• 规则6-2b 差点
• 规则6-3 出发时间和编组
• 规则6-4 球童
• 规则6-6b 签名和提交记分卡
• 规则6-6d 洞的成绩错误,即一个球洞记录的杆数低于实际完成的杆数。但是违反本规则并不影响该洞的比赛结果时不受处罚。
• 规则6-7 不适当延误;缓慢打球
• 规则6-8 中止比赛
• 规则7-1 在一轮比赛之前或两轮比赛之间练习
• 规则11-1 架球
• 规则14-3 人工装置、异常装备和装备的异常使用
• 规则22-1 有助于打球的球
• 规则33-7 委员会施加的取消资格的处罚
b. 取消一个球洞的资格
在其他所有场合,当违反某条规则的处罚为取消资格时,该比赛者仅被取消发生犯规的球洞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