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11]014号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5月29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九轮第67场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浙江省义乌市梅湖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比赛结束后,部分观众聚集在体育场外,围堵准备离开的天津康师傅足球俱乐部的大巴车,个别观众向大巴车投掷矿泉水瓶和石头,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对浙江赛区予以通报批评。
望各赛区加强组织和领导,引以为戒,切实重视赛区的组织工作,规范赛场秩序,确保稳定、安全的赛场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