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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年报:中超此时不“卖”更待何时

来源:上海《青年报》
2011年06月13日13:08

  传闻万达王健林要以20亿-30亿人民币“收购中超”,这个消息引起了多方的关注。且不论真假,“收购中超”是个笼统的概念,相对准确地来说应该是以如此多的人民币来购买中超若干年的经营权,换而言之,就是控制中超公司。作为商人,投入的目的无非为了获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足协随后回应,中国足球“有特殊性”,“从规则上这种收购是不被允许”。这种“特殊性”,说到最后其实是足协作为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这个机构并不愿意对市场化的职业联赛施行放权,当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于洪臣可以违反《公务员法》担当商业公司的董事长,这也是一种“特殊性”。只准自己从商,不准百姓经营,在足协的“特殊性”面前的确很难讲道理,因为他不会和你讲道理,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

  不少人还对当年的“G7革命”有所印象,那些球队所求的不仅仅是公平,还有话语权和受益权,说到底试图一争“联赛的所有权归谁”。“G7革命”催生了中超公司的建立,各俱乐部每年虽然仅可以获得杯水车薪的一些收益,但毕竟是一个质变;如今王健林放出的这个消息,不排除引发俱乐部新的心理活动。毕竟追求权益和受益,也是正当的需求,而足协控管下的中超公司被体制捆绑了手脚,“不患贫而患不均”的理念着实是错误的,既没有效率,更没有兼顾公平。

  相比较来看,当年“G7”试图脱离足协另建联赛的构想,正和上个世纪90年代初英超的建立如出一辙。在英足总的支持下,有了如今繁荣的英超,有了不断来自美国、中东、俄国等烧之不尽的热钱;而在中国足协上级当年的行政干预下,中超7年来迈向萎靡,直到如今。

  在一定的领域施行“国退民进”,这是政府在经济方面的一项政策。作为试图真正职业化甚至产业化的中超联赛,作为具有更多灵活性的体育产业领域,足协完全应该放开一试,抓住“中国之队”而放手“中超联赛”,这是从机制上复兴的基础。

(责任编辑:汀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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