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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被贱卖送2.7亿元广告 俱乐部痛斥丧权辱国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6月28日05:46

  6月17日,深交所上市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62)对全体股民发布的公告显示,雷曼光电与中超公司签署了一份长达6年(2011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的合作协议。鲁俊担任总经理后,终于为中超公司拉来第一个拥有上市背景的赞助商,但这份合同却没为中超公司带来1分钱现金,并无太多技术含量LED,为什么是雷曼?其公示七点“合同内容”充满“贱卖”疑点。

  中超赞助底价创新低

  作为合同的乙方,雷曼光电负责提供2011-2016赛季内向中超联赛除深圳红钻和长春亚泰俱乐部之外的14个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场所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长为3360米。依照合同主要内容部分的第3条第2款,“合作三年期满(2013年12月31日)后,LED广告板的所有权由雷曼光电无偿转给中超公司所有。”这便是中超公司在全部6年合同当中获得的全部权益,即3360米的LED全彩广告板的价值。

  那么,这些广告板到底值多少钱?以目前已经在自己主场使用了该类广告板的深圳和长春两家俱乐部为例,在接受采访时,长春亚泰总共支付了230万,便一次性拥有了该广告板的所有权,折算成6年的话,每年约40万;深圳红钻俱乐部则没付1分钱,以15个中超主场比赛每场15分钟,总计225分钟的广告位的付出,便以易货方式获得了该广告板的所有权。

  郎效农在担任中超公司总经理期间,曾在去年末接触过想要赞助中超LED广告板的生产商,据他回忆,此类可供中超使用的LED广告板对等易货的价值在每米3000元至10000元之间。取其最高值10000元计算,3360米的LED全彩广告板最高价值为3360万,折算成每年的赞助费用,约为560万/年,这便是中超公司从雷曼光电分摊到每一年所获得的全部易货型赞助的价值!

  以每年560万作价为中超提供LED广告板之后,再看看作为乙方的雷曼光电在与中超公司所签合同中的收获价值几何?

  首先,雷曼公司成为中超联赛该领域内的唯一合作伙伴,享有“中国足球协会授予的战略合作伙伴”称号,并有权在企业、品牌宣传中使用上述称号。仅此一项,便已与山东临工和耐克等中超现有赞助商画上了等号。而山东临工为获得该权益,付出了每年1500万的现金;耐克赞助全部16支中超球队的服装及现金等费用,每年超过6000万元。雷曼光电以560万/年等额支付的广告板货品,还不及耐克的1/10。

  虽然每年的付出远小于现有中超赞助商,但雷曼光电在该合同中所获得的广告回报却比任何一个赞助商都不逊色。依照合同主要内容第6条规定,“雷曼光电在2011赛季内享有在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已交付使用的中超联赛赛场中展示企业、品牌广告的权利,每场比赛展示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王健林的万达在以今年6500万现金获得中超冠名权后,每场中超比赛获得广告展示品牌的时间也不过才30分钟。

  中超“倒贴”2100万?

  除了获得如此多的广告回报之外,更有令人匪夷所思的条款:依照合同主要内容第4条显示,在LED广告板安装完毕后,“该广告板所需支持的软件开发、软件年度使用及技术服务费为140万/年”,乘以6年,该条款累计折价为840万;而在2011-2016年期间,“该LED广告板日常保管、维护、保养和归还,因设备故障原因所产生的技术人员维修差旅费、零部件更换购置费根据相关标准每年7月和11月由中超公司按照实际的额度支付雷曼光电,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每年每套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人民币15万”,以15万/套·年乘以14家俱乐部再乘以6年计算,该条款累计折价为1260万。两项相加,高达2100万。

  由于该条款存在着解释上的含混,一种可能是将上述两项高达2100万的折价,作为雷曼光电赞助合同中需提供的额外服务,不另行收费;但从合同前后的逻辑关系推理,雷曼光电在获得中超公司相关权益之后,额外服务部分,属于另外的附加费用,由中超公司以年度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雷曼光电。如果后者成立,那么,雷曼光电将在6年当中,从中超公司口袋中累计赚走2100万的现金。

  2.7亿“蛋糕”拱手相让

  在合同主要内容部分的最后一条“有关于中超赛场二圈固定广告牌的归属权”问题,则充满了令人血脉贲张的巨额诱惑,以及围绕该诱惑背后所蕴藏的、或可能与权力寻租有关的巨大利益链的无穷想象空间。

  “2011-2016赛季,中超公司开发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包括中超联赛16个俱乐部主场赛场,专业足球场除外)资源给予雷曼光电,雷曼光电可发布包括自身广告及雷曼合作伙伴广告,也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经营,经营收入归雷曼光电所有。”

  围绕该条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二圈广告板的定义——“上述二圈广告板总长度为110米/赛场,摆放位置为体育场主席台对面,一圈广告板与观众席之间”。而且,还约定“中超公司提供的上述广告资源市场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年”。即便以2000万元/年的最低估值计算,6年当中,雷曼公司将可以获得超过1.2亿的二圈广告经营收入。

  尤关注的是,虽然雷曼公司经营范围中与广告没丝毫关联,但合同中那条“也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经营”的约定,已将高达亿元以上的巨额利益链条明朗化。

  昨晚,记者在采访相关中超俱乐部负责人时,大家不仅不知道属于俱乐部的二圈广告板已经被中超公司独家给予了雷曼光电,甚至连雷曼光电成为中超赞助商的事情也一无所知。而对14家俱乐部累计1540米的二圈广告板被估价为2000万元/年,多数俱乐部表示“严重低估”!某南方俱乐部老总怒斥:“就算是以每10米为一个单位,每场每块广告板作价2万元,一年15场的话最少也可以卖到30万,那么1540米的价值不会低于4600万,6年算下来,仅此一项就让人家占了2.7亿大便宜,这简直就是丧权辱国!”张卫

(责任编辑:柴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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