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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衡源“恩威并济” 陈志钊父亲“难以接受”

来源:新华社
2011年07月01日22:24

     新华社北京7月1日体育专电(记者公兵、郑道锦、王浩明)南昌衡源俱乐部7月1日在其官方微薄公布了对陈志钊的处罚,包括降到俱乐部梯队,罚款25000元,要求其立即归队等,同时许以租借其至欧洲俱乐部的承诺,但希望续约两年。陈志钊的父亲陈敬贤代表其表态称,“难以接受”,“以续约两年为条件没办法谈”。

    23岁的广东球员陈志钊上赛季攻入10球并有8次助攻,是南昌队中超保级的功勋球员。一心希望赴欧洲踢球的陈志钊因未与南昌衡源俱乐部达成一致,最终没有赶上欧洲转会窗口截止时间2011年2月1日,无缘加盟葡甲费伦斯队。陈志钊认为南昌俱乐部以“留洋时机不成熟”、“通知南昌俱乐部太晚,俱乐部欠缺准备”等理由阻挠其转会,但俱乐部认为陈志钊所为属“先斩后奏”,没按规定办事。从陈志钊转会失败至今,双方已经僵持了五个月,中间虽然有调解,但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3月,南昌衡源俱乐部要求陈志钊在3月20日之前必须归队,但陈志钊没有照办;6月16日,南昌衡源俱乐部再次要求陈志钊6月20日前归队,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陈志钊依然没有归队。

    7月1日,南昌衡源俱乐部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陈志钊曾经向中国足协提出《运动员工作合同》仲裁申请并通过媒体及网络指责俱乐部违约,直至中国足协以不符合仲裁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后,其非但不尊重中国足协的裁定,且仍然拒不归队履行双方签订《运动员工作合同》所赋其义务。俱乐部基于陈志钊的前途和俱乐部的利益考虑,多次通过各种渠道与其沟通并谈判,但其无视俱乐部利益和好意,一意孤行并通过家人继续通过媒体和网络歪曲双方谈判内容,强词夺理,混淆视听,对俱乐部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归队参加比赛和训练也置之不理。更为恶劣的是公然违反“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的规定,多次代表其他俱乐部和球队参加比赛。

    鉴于此,该俱乐部根据《运动员劳动合同》约定及俱乐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对陈志钊作出如下处罚:调整陈志钊到俱乐部梯队工作;罚款25000元;要求其立即归队参加训练和比赛;保留要求中国足协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国际足联、亚足联等相关规定对陈志钊的行为做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此外,南昌衡源还表示愿意将陈志钊的年薪提高为100万元,同意本赛季末安排陈志钊去欧洲试训,同意以最低的价格甚至免费租借陈志钊到欧洲俱乐部不超过一年为限。期间或到期后如果有欧洲俱乐部愿意与陈志钊签约并转会,转会价格另行商定。但希望与陈志钊所签的《运动员工作合同》延期至2015年,这意味着双方将续约两年。

    陈志钊的父亲陈敬贤当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莫名其妙”,“是他们违约在先,合约(对他们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们不按照合同来做,我们也没有办法,(对于他们提出的条件我们)不接受。”陈敬贤说,他们对于增加两年合同的条件尤其无法接受,“根本没法谈”。

    没有职业比赛踢的陈志钊日前参加了广东省五人制足球城市冠军杯赛,帮助番禺明珠粤皇队获得亚军,他本人因为出色的表现获得该赛事最佳运动员称号。

    陈志钊如何保持自己的状态?陈敬贤对此似乎有些无奈,表示陈志钊现在跟着番禺明珠粤皇俱乐部的霍日宁教练训练,“只能通过增加一些训练量(来保持状态)”。

    双方的矛盾究竟何时能解决?陈敬贤也没有一个时间表,他认为只能看南昌方面下一步提出怎样的方案,但“增加两年合同的条件肯定不接受”。(完)2011/07/01 22:24

  此稿为新华社体育专线稿件,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魏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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