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不是良善之辈,吃技术犯规和禁赛对他来说已经算小意思了。火气上来的时候,他甚至敢拿裁判出气。
1997年3月17日,公牛客场面对网队。第一节还剩1分31秒时,罗德曼和网队的里克·马洪在争抢篮板时纠缠在了一起,随后罗德曼被吹了犯规。对判罚失望的罗德曼故意用手抓着自己的短裤。他说自己只是想跟裁判保罗·米哈莱克开个玩笑,问裁判自己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防守。但另一个裁判伯恩哈特却将罗德曼的这个动作解读成了对自己的侮辱。
哨声响起了,这是罗德曼的第二个技术犯规,他此前已经因为对队友防守不满将球狠狠砸向地板的动作吃到了一个技术犯规。第一节还没打完,罗德曼就要被驱逐出场了。
罗德曼先是平静地走到网队板凳席前向米哈莱克解释,然后他走到另一个边线,那里站着伯恩哈特。恶狠狠地盯着伯恩哈特,罗德曼突然开始大声咒骂。没说两句,罗德曼猛地用头撞了下伯恩哈特的前额,随后很快被队友拉开。骂骂咧咧的罗德曼在下场前还脱下了自己的队服,狠狠摔在地板上,在走回更衣室的路上还把放佳得乐的冰桶踢翻在地。
“联盟的裁判欺负我真是越来越荒谬了。”罗德曼说,“无论我在场上做的动作有多小,那些裁判整场比赛都会盯着我。我做什么他们都盯着看,却忽略了比赛本身。”
“我要问问,如果乔丹把手放在短裤上,他会被驱逐出场吗?就这么简单。”
在赛后的采访中,罗德曼更是把靶子对准了整个联盟。“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对我禁赛。”罗德曼说,“如果你想禁赛,那就禁赛。他们想用罗德曼做反面例子,我不在乎。这简直太离谱了,这种情况至少持续了两到三年。罗德·索恩、大卫·斯特恩,对我禁赛吧!你们都是大人物,快点对我禁赛吧。撞人那事就是个意外,但是他们一定会搞得像我精心策划过一样。”
罗德曼并没有等太久,第二天联盟就做出了处罚决定:禁赛六场,罚款20000美元。“任何情况下,用头撞裁判都是不允许的。”联盟运行副总裁罗德·索恩解释道,“我在联盟已经30年了,我从来没见过用头撞人这样的意外事件。攻击裁判是绝对不会被容忍的,否则就会引起混乱。”
罗德曼的做法也引起了公牛上下的不满,菲尔·杰克逊直言罗德曼让全队失望,而乔丹则认为,罗德曼让“给他机会证明自己的人”失望了。“作为一个整体,球队正在逐渐融合的轨道上,但是他在某种程度上却走了弯路。”乔丹说,“你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就是丹尼斯性格的写照,而他一直这么做,这对球队的成功是非常危险的。”
公牛总经理杰里·克劳斯认为罗德曼的行为非常令人反感,但是联盟的处罚过于严厉,乔丹却不同意这个看法。“他的这种行为理所当然是不可接受的。我觉得联盟的处罚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