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在国庆节前夕擅自回国,山东鲁能外援莱昂被鲁能俱乐部处以罚款2万美元及“三停”重罚。
莱昂违反鲁能俱乐部规定一事的起因是洪都拉斯国家队征调他回国参赛。洪都拉斯足协9月23日函请中国足协,希望同意莱昂参加10月8日、11日洪都拉斯国家队两场友谊赛,并要求莱昂10月2日前报到。在未经鲁能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莱昂9月25日擅自回国。10月11日比赛结束后,他又在未告知俱乐部及教练组的情况下推迟归队,直到10月22日才归队报到。莱昂也因此错过了与国安、中能、辽足3场中超联赛及与国安的足协杯半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