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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赌案临近收官留三悬念 何时开庭如何量刑

2011年11月26日14:5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在远离公众视线一段时间后,从2009年8月开始的中国足坛反赌打假风暴,随着有关“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可能近期开庭的传言,再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连日来走访了中国足协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是,足协尚未接到有关足坛反赌案开庭审理的正式通知,韦迪等足管中心领导也并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

  不过,根据负责侦办足坛反赌案的辽宁公安部门的情况介绍,目前包括南勇、杨一民、谢亚龙等前中国足协高层在内的足坛反赌案件的侦查和取证工作,已告一段落。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足坛反赌案即将进入庭审阶段。历时两年多时间,在中国足坛掀起轩然大波的反赌打假风暴,临近“收官”却依然充满悬念。

  悬念一

  反赌案何时开庭?

  从目前来看,足坛反赌案最大的悬念莫过于究竟在何时开庭审理。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关于开庭时间的猜测和传闻就层出不穷——2010年9月,有媒体爆出最早一批涉案的前陕西国力总经理王珀和前成都队助理教练尤可为等人,将在当月开庭审理;今年3月,随着央视新闻频道公布足坛反赌“黑哨”案细节,前中超“金哨”陆俊和黄俊杰等人的案件又传言即将开庭;随后,又传出南勇、谢亚龙等人将在9月份进入庭审的消息……

  不过,最终的事实证明,这些传言并不属实,从2009年8月开始的中国足坛反赌打假行动,一直迟迟没有进入到最引人注目的开庭审理阶段。

  本月初,国内某专业体育报透露,足坛反赌案将于11月21日和22日在辽宁铁岭法院开审,而且此后将密集开庭审理杨一民、张健强等前足协高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辽宁方面在本周并未开庭审理足坛反赌案件。这一传言又不攻自破。

  为了解足坛反赌案的最新进展,记者连日来多次联系和采访了具体负责此案的辽宁警方,此前媒体报道中多次提到的铁岭市检察院、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部门,以及一直追踪报道此案的辽宁本地媒体人士。

  据记者了解,经过近两年的调查取证,负责侦办足坛反赌案件的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已在本月中旬完成使命。

  此外,据上海媒体报道,此前“取保候审”回沪的涉案人员祁宏、申思等人,以及他们所聘请的律师,都已在本周中接到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对此,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杜峰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如据此推算,那么此次的足坛反赌案最快将会在12月初进入庭审阶段。

  不过,由于足坛反赌案所涉及的人员多,社会影响面广,相关司法部门一直对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布持谨慎态度。对于具体的开庭时间,无论是铁岭市检察院、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

  除了开庭时间,足坛反赌案审理情况能否及时公布,也是媒体和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对此,杜峰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犯罪的话,案件一般都会进行公开审理,会允许进入庭审现场旁听。不过,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的可能性也很大。”

  据记者了解,即使公开审理,由于受到场地限制(如铁岭中院的审判庭只能容纳60人左右旁听),再加上旁听人员的资格需要经过严格审查。想要办到一张旁听证并非易事。

  悬念二

  涉案人员如何量刑?

  除了开庭审理时间,涉案人员如何定罪和量刑,是此次足坛反赌案的另一大悬念。其中,涉案人员身份如何定性,涉案金额多少,都将成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在身份定性方面,吕东、王珀、尤可为、许宏涛等前球员和俱乐部人员的身份较好认定,而南勇、杨一民、谢亚龙、张健强等前中国足协高层的身份认定却存在一定争议。

  南勇等人在被捕之前,他们的身份既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的领导,同时也是中国足协的官员。足管中心是国家职能部门,中国足协则是民间组织。究竟是按照国家公职人员还是民间组织人员来定性,将决定不同的审判和量刑尺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国际级裁判龚建平涉嫌受贿于2002年4月被批捕时,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对其的身份定性是“企业人员”。最终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均是以“企业人员受贿罪”定性,最终判处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从目前相关媒体的报道来看,南勇等人均是以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接受调查。“在即将展开的庭审过程中,他们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认定应该不会存在太多疑义”,杜峰涛认为。

  在南勇等人的涉案金额问题上,到目前为止的传言更多,从贪污受贿10万元到200多万元的说法都有。由于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庭审,南勇等人的具体涉案金额尚无定论。但依照我国最新修订的《刑法》相关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足坛反赌案涉案人员的审理和量刑,今年轰动一时的韩国足坛反赌案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从今年5月到8月底,韩国检方用了3个月时间追查侦破韩国K联赛俱乐部和球员涉赌案,对涉嫌赌球和操纵比赛的46名球员和1名教练员进行了相应处理——其中对宋町贤、李相洪、廉东均、金志赫等10名球员进行拘留起诉,并提请昌源地方法院审理;随后韩国又通过了《国家体育促进法》的修正法案,加重了对操纵体育比赛的惩罚力度,将对收受贿赂并试图操纵比赛的球员或教练,处以最高5年徒刑及最高5000万韩元的罚款。

  悬念三

  反赌打假能否“常态化”?

  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和取证,即将进入庭审阶段的足坛反赌案,除了开庭日期和如何量刑等细节进展外,如何进一步依托反赌打假契机,彻底肃清困扰中国足球多年的“假赌黑”毒瘤,使得中国足球得到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同样至关重要。反赌打假能否实现“常态化”,中国足球环境能否得到彻底净化,将是足坛反赌临近“收官”时的又一悬念。

  据记者了解,自反赌打假工作开展以来,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就一直在酝酿逐步加大对于联赛和俱乐部的监管力度。去年初举行的联赛工作会议上,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在内的国家十部委联合组建了一个联赛监管委员会,对各支中超中甲球队进行常态监督,内容包括财务、合同、欠薪等各项内容,其中重点就是对财务方面进行监控,从而防止俱乐部之间打假球;今年初,中国足协又准备成立“假赌黑监管委员会”,以期进一步加强联赛管理……

  然而,到目前为止,足协力主的“假赌黑监管委员会”的组建似乎遇到了困难,至今仍未正式开始工作。如何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制度,以更有效地防止足坛“假赌黑”现象的出现,将是摆在中国足球从业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对于中国足球未来如何有效防止“假赌黑”问题,有专家提出,中国足协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再结合足球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法律,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一部《足球法》。“只有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才能使中国足球从人治转为法治,从立法走向执法,彻底根除‘假赌黑’现象。”

(责任编辑:majian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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