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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劳资新协议全文曝光:五五分成 仍是软工资帽

2011年11月28日11:45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少东
高清:劳资双方共同出席发布会

  在斯特恩宣布劳资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之后大约两天,有媒体曝出了这次谈判内容的全文资料,这份资料以11月11日的所谓“最后通牒”最为基础,在关键问题上作出了一些修改。

  下面就是这篇资料的全文翻译:

  协议条款概述:(2011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关于篮球相关收入(BRI)分配

  一, 每个赛季球员和球队之间按照50%-50%的原则进行分配BRI,并且:

  1, 如果BRI超过规定值的话,球员的分成比例将会更多,如果BRI低于规定值的话,球员的分成比例将会更少。需要特意说明的是:如果BRI升高的话,球员工会将会分享到BRI增加值的60.5%,如果BRI降低的话,球员工会也会相应的减少60.5%。

  2, 球员每个赛季的分成比例不能低于49%,也不能高于51%。

  二, 在新协议的第一年,球员们将会固定的得到BRI的51.15%(不升高或者降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该协议,并且在12月25日开始新赛季的话,那些有合同在身的球员可以按比例得到合同总价值66/82的薪水。

  (译者解读:与工会拒绝的最后通牒相比,这次有两处改动,一个是将增加值的分成比例从上次的57%提高到了60.5%,一个是将首年的分成比例固定在了51.15%,而上次未特意点名可以视为50%,这是资方的两个让步。在之前亨特的备忘录中,首年的比例一直四舍五入为51.2%,不过确实数据仅为51.15%。)

  第二部分:工资帽和奢侈税体系:

  一, 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一样,依然使用一个软工资帽体系。

  二, 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相同,工资帽和奢侈税的设定依然与预期托管金水平相关(托管金等于BRI的50%去除掉福利之后除以30)。新协议的前两个赛季,工资帽和奢侈税水平不低于2010-11赛季的水平。

  (译者解读:软工资帽就是可以超越的工资帽,但是超越后需要承受更大的负担,硬工资帽就是绝对不能超越的工资帽。前两个赛季的工资帽和奢侈税不低于2010-11赛季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可以让球员更容易接受。)

  三, 除了以下情况之外,工资帽特例和2005年的劳资协议相同:

  1, 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设定为500万美元,此后每年增长3%,合同最长可以为4年,每年都可以使用。

  2, 支付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第一年设定为300万美元,此后每年增加3%,合同最长可以为3年,可以每年使用。

  (译者解读:以上两条规定与上一版的规定相比,对于中产特例的年薪和长度都有一定的压缩,并且奢侈税球队的压缩更加严重。上个赛季所有球队的中产都是580万美元签约5年。这可以看做是联盟限制豪门烧钱的方法之一。)

  3, 拥有空间球队的中产特例:这是一个新的特例,使用范围是那些拥有薪水空间的球队(他们无法得到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和双年特例)。这个特例允许球队在使用完空间之后还可以签下一名或者多名球员,但是首年薪水总额不得超过250万美元,合同年薪不得超过2年。特例的薪水额每年递增3%。

  (译者解读:这是新协议新增加的一条,可以看做是鼓励低薪球队花钱的方法。)

  4, 双年特例:只有非奢侈税球队可以使用。在第一年金额设定为190万美元,此后每年递增3%。特例不能连续两年使用,合同最长年限为2年。(和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新协议将双年特例规定为只有非奢侈税球队可以使用,这也是限制烧钱的方法。)

  5, 伤病球员特例:该特例的数额取该伤病球员薪水的一半和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中较小的一个。合同最长为1年。该特例适用范围为替代那些遭受赛季报销式伤病的球员。(与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这条规定与老协议相比有了很大的更改,虽然金额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合同最长只能够签约1年,而原来的是可以签约5年的,比如说阿里扎。不过这更加合理,因为球员受伤一般都是一年,再长的话就会倾向于退役了,所以利用这条规则签约5年显得过分了点。)

  6, 交易球员特例:对于非奢侈税球队,该特例允许他们交易后所得到的球员薪水或者薪水总额低于以下两个数值中较小的一个:a送出球员工资总额的150%加上10万美元,b送出球员合同总额加上500万美元。(该规定的前提是交易后球队不能超过奢侈税。)

  对于奢侈税球队,该特例允许他们交易后得到球员的薪水或者薪水总额低于送出球员薪水总额的125%加上10万美元(和2005年协议相同)。

  除了先签后换之外,取消基础年球员条款(BYC)。在1月15日之前,禁止交易那些即将成为BYC的球员。对于BYC球员的规定和2005版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这是两个部分的内容,一个是关于交易的薪水配平的,在非奢侈税球队的配平范围从原来的125%+10提高到了150%+10或者100%+500万,这样让交易更加容易一些了。同时取消了除先签后换外的BYC球员,这也让我们来畅想交易的时候少了很多限制。)

  四, 在新协议的第一年和第二年,球队最少工资额为工资帽的85%,从第三年开始,该数值上升为90%。

  (译者解读:在大幅度控制球队烧钱的同时,新规则还强制球队开始花钱,所以从此以后球队之间的薪水总额差距会明显降低。)

  五, 在新协议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奢侈税征收方案为奢侈税线上按照1:1征收。(和2005版协议相同)。

  六, 从新协议的第三年开始,奢侈税线以上金额的征收办法按照下面实行:

  0-500万美元按照1.5:1征收,500-1000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1000-1500万美元按照2.5:1征收,1500-2000万美元按照3.25:1征收。

  每增加500万美元,征收比例将增加0.5,举例来说,如果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2000-2500万美元的话,那么征收比例将会是3.75:1.

  如果一个球队在任意5个赛季中的4个赛季支付奢侈税的话(从2011-12赛季开始计算),那么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美元。举例来说,如果该球队超过奢侈税500-1000万美元的话,将会执行2.75:1的征收标准,而不是原来的1.75:1.

  (译者解读:这是限制豪门烧钱的最大举措,按照这个规则,此前动辄能够达到上亿美元薪水的球队将很难存在了,因为仅仅奢侈税的征收都会让他们头疼不已。这条规则给了两年的缓冲期,有利于球队调整阵容。)

  七, 每个赛季奢侈税最多有50%可以直接分发给没有支付奢侈税的球队。

  八, 一个球队在任何赛季中,如果使用了非奢侈税中产特例或者双年特例,或者在新协议的第三年之后使用了先签后换规则的话,那么在此后的任何时间都不能超过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上。

  (译者解读:这属于保驾护航的规则,也就是说确保之前的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等没有漏洞可钻。)

  第三部分:保证金和契约税

  NBA保证球员们的BRI分成比例。如果任何赛季中球员工资和福利低于规定的BRI分成比例的话,差值部分将会通过NBA交付给球员工会,用于分发给该赛季所有处于球队大名单上的球员,这些基础比例由球员工会来决定。

  每个赛季将会有10%的契约税进行托管。

  如果这10%的托管金无法填补球员功罪和福利对于规定BRI分成比例的超支的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会从新成立的福利池中支取,该福利池为BRI的1%。(具体详见第15条)。

  双方同意成立一个体制,在需要的情况下每年都调整工资帽和奢侈税的水平,以确保规定的BRI分成比例不会被超支。

  双方也同意如果在联盟收入显著下降的情况下,准备好保护NBA。

  (译者解读:这些也都是保驾护航的规则,不用过分关心。)

  第四部分:合同最长年限

  使用伯德条款签约的球员,合同年限最长为5年,其他自由球员合同年限最长为4年。

  新秀球员最长续约合同为4年,其中“顶薪指定球员”除外,“顶薪指定球员”的新秀续约合同可以是5年,但是每个球队的大名单上,在任何时刻都只能够有一个“顶薪指定球员”。

  老将球员续约的最长年限是4年(如果在原始合同最后一年续约的话,新合同最长只能是3年)。但是在“续约后交易”的情况下,续约的最长年限为3年(如果在原始合同最后一年续约的话,新合同最长只能是2年)。

  (译者解读:这部分主要是降低的球员合同长度,不用太细述。不过个人认为,这里面的顶薪指定球员规则可能很难实行。因为规定每个球队在任何时候只能够有一个顶薪指定球员,注意,不是签约,是只能拥有,这会给以后的交易带来很大的潜在障碍,而好处仅仅是多延长一年的合同而已。)

  第五部分:每年的递增比例

  使用伯德条款签约的球员,最高递增幅度为7.5%,其他球员为4.5%。

  (译者解读:有部分网友表示降低合同增加幅度会让球员吃亏不少,但是这事情需要从另外的角度看一下。虽然每个球员的合同幅度降低了,但是球队后面几年的空间也增加了。比如说一个1000万美元的合同,原来的增加幅度是10.5%,那么第二年就是1105万美元,而现在降低为7.5%了,那么第二年就会是1075万美元,这也就是说,球队的空间增加了30万美元,这对于后面续约的球员是有利的。所以整体来看球员受到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第六部分:底薪

  底薪球员的工资设定为大约等于2005版协议下2010-11赛季的数值,直到该数值的下降达到整个系统的下降比例为止(比如说与2005版相比降低12%)。在未来的赛季中,高数值的增加幅度在3.5%到4.5%之间。

  第七部分:顶薪

  除了以下规定之外,其余按照2005版协议执行:

  在任何球员的第五个赛季(比如说结束了新秀合同之后),他最多可以得到母队起薪为工资帽30%的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a两次入选联盟一二三队,b两次被投票选举为全明星的先发球员,c获得一次NBA的MVP荣誉。这份起薪为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不能成为先签后换的一部分。

  (译者解读:原来新秀合同结束后的顶薪是工资帽的25%,现在有部分球员可以达到30%,虽然有很多的限制,但是肯定有球员可以达到,比如说罗斯。所以这条可以看做是对于超级球星有利的规则。)

  第八部分:工资保障

  与2005年劳资协议相同,比如说球员们依然可以不受限制得到合同中的全部工资。

  第九部分:其他规则:

  对于新合同来说,买断球员的工资可以延期支付,延展期限为合同年限的两倍再加上一年,球队可以选择延期支付买断球员的工资。但是如果一个球队所有球员的延期超过一个特定额度(与买断当年的工资帽有关)的话,这个延期将会被禁止。

  合同中的球员和球队选项规定与2005版协议相同。

  2011-12赛季的球员薪水将按照被取消的比赛而分摊。

  (译者解读:这条规则举例来说就是,在以前的规定中,球队如果以2年1000万美元买断一个球员的话,那么他的薪水将会分摊在每年的工资帽和奢侈税中,也就是一年大概500万美元。但是现在可以延期支付了,也就是说可以按照2*2+1=5年来支付了,每年也就只有200万美元了,可以帮助球队腾出空间来。)

  第十部分:新秀

  首轮新秀第一年的工资设定为大约等于2005版协议下2010-11赛季的数值,直到该数值的下降达到整个系统的下降比例为止(比如说与2005版相比降低12%)。未来赛季中新秀第一年的工资将会按照3.5%到4.5%的幅度增加。在新协议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新秀的工资递增幅度为4.5%,在第四年则达到2005版协议所规定的比例。

  第十一部分:自由球员

  先签后换:除了2011-12赛季和2012-13赛季之外,如果一个球队的工资总额超过了奢侈税线400万美元以上的话,将会禁止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先签后换的合同最长为4年,最高递增幅度为每年4.5%。

  邀请合同:母队匹配关于受限制自由球员的邀请合同时间从2005版协议中的7天缩短为现在的3天。

  (译者解读:之前先签后换的合同是和伯德条款续约等同的,所以很多自由球员都会选择先签后换拿到更高的工资,比如詹姆斯和波什等等。但是现在不行了,因为他们的待遇和不是伯德条款的相同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上的球队不能通过先签后换得到自由球员,但是可以送出自由球员,也就是说明年湖人不能用奥多姆和拜纳姆先签后换得到霍华德,但是魔术可以通过先签后换送出霍华德,只要对方不超越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上。)

  报价合同:除了下列所述的之外,其他同2005版协议:

  从2012-13赛季开始,任何首轮新秀,如果他在之前的两个赛季平均每个常规赛季首发超过41场或者超过2000分钟的话(即“首发球员”的定义),他可以得到与首轮第9号新秀完全相同的报价合同。次轮新秀或者非选秀球员如果达到“首发球员”标准的话,可以得到与首轮21号新秀完全相同的报价合同。首轮前14位新秀如果没有达到“首发球员”标准的话,将会得到与首轮第15号新秀完全相同的报价合同。

  所有的报价合同都是全额保障的。

  (译者解读:这条规则让一些表现出色的低顺位新秀可以得到更高的报价合同。)

  第十二条:工资帽控制

  工资帽控制就是说的为了让球队可以使用各种规则(比如伯德条款)续约本队的球员,他们的工资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计算到球队的工资帽以内,具体如下:

  首轮新秀的计算:在原来的情况下,如果首轮新秀的工资低于联盟平均工资的话,那么按照300%计算,高于平均工资的话,则按照250%计算。在新的体系内,这两个数字分别降低为250%和200%。

  伯德条款球员的计算,从原来的200%/150%降低为190%/150%。

  早伯德条款球员:130%(与2005年劳资协议相同)。

  非伯德条款:120%(与2005年劳资协议相同)。

  (译者解读:所谓的工资帽控制,主要是为了防范一些球队先利用薪水空间签约球员,然后再利用伯德条款续约本队的自由球员,所以规定这些球队如果不放弃这些球员的伯德条款权利的话,就需要将他们的工资按照一定的倍数计算到工资总额内,占据一部分空间。)

  第十三条:交易规则:

  允许“续约后交易”,但是该续约的最长合同年限为3年(也就是在原合同最后一年续约的话,新合同最长为2年),并且最高递增幅度为4.5%。如果一个球员的续约合同比上面所说的更长或者增幅更高的话,那么在续约之后的6个月内球队不能交易他。如果一个球队从交易中得到了一名球员,那么从交易开始计算的6个月内,不能使用比上述更长的合同(3年)或者更高的增幅(4.5%)来进行续约。

  (译者解读:新协议达成后,很多人都说取消了安东尼条款,但是根据这个规则,只能说部分取消了而已。也就是说可以先续约后交易,但是这个续约需要有很多的限制,包括合同年限和薪水涨幅等。)

  每个球队每年通过交易得到或者支出的现金,不能超过300万美元。

  (译者解读:这让火箭这些喜欢买选秀权的球队和太阳那些喜欢卖选秀权的球队有些郁闷。)

  在交易后被新球队买断的球员,如果想要和送走他的球队进行签约的话,必须等待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个:在被交易后一年之后,或者是他合同中最后一个赛季的7月1日之后。

  (译者解读:避免了像大Z被交易后被买断,然后仅仅等待一个月就可以重回母队的情况。)

  第十四条:特赦条款:

  在新协议的任何一个赛季,每个球队允许特赦一名球员(但必须是新协议开始前已经存在的合同),这个球员的全部工资将会从工资帽和奢侈税中去除。但是这个特赦球员的工资将会占据BRI的一部分。低于工资帽的球队可以以小于该球员原合同的薪水追求该球员,剩余的薪水则由原来的球队继续支付。

  (译者解读:每一次修改劳资协议都会“大赦天下”,不过与2005年相比,这次更进了一步,上次是不计算奢侈税只计算工资帽,这次连工资帽都不计算在内了。)

  第十五条:球员福利

  成立一个新的福利池来保障那些退休球员的保险和福利。该福利池为BRI的1%。福利池包括在球员的50%的收入分成内(同样包含在首年51.15%的分成内)。

  (译者解读:这句话通俗来说就是,福利池是现役球员掏钱给退役球员的,不是老板掏钱的。)

  第十六条:收入分享:

  NBA承诺在这个劳资协议的每一年都会按照此前向工会描述的那种情况来分享收入。

  第十七条:协议的期限

  该协议有效期为10年,在6年之后球员工会和NBA都有权利跳出该协议。

  (译者解读:这句话或许意味着6年后还要闹腾一回。)

  (搜狐体育:少东)

(责任编辑: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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