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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迪于洪臣等跻身足协高层 管办分离或貌离神合

2012年02月11日07:4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天上午短短半个小时的表决过程结束之后,中国足协副主席薛立宣布,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结束本次会议最为重要的议题。在这个被视作足代会“替身”的会议上,45个会员协会代表全票通过增补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副主任于洪臣、林晓华三人为中国足协副主席,其中韦迪兼任中国足协秘书长,林晓华兼任司库。

  “简短、高效”是足协工作人员对这次会议的一致评价,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次特别代表大会另一重磅议题是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坚决推行广大球迷强烈呼吁的“管办分离”——然而足管中心3位高层领导与中国足协的紧密结合,却恰恰与“管办分离”的改革宗旨背道而驰。

  “管办分离”问卷,得出身兼数职答案?

  代表“反对”的红色纸牌和代表“弃权”的白色纸牌没有在这次投票过程中发挥任何作用,45位会员代表高举“赞成”绿牌,确定了韦迪、于洪臣和林晓华3位足管中心高官在中国足协中的合法身份。

  至此,于洪臣已经身兼足管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中超公司董事长三职,而今天下午新成立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又将于洪臣推举为理事会主席——“集权”到如此程度,无论是在王俊生、阎世铎时代抑或谢亚龙、南勇时代均无先例,而在三句话不离“管办分离”的代表大会上出现如此诡异结果,用“出人意料”形容并不为过。

  “于洪臣身兼数职是目前的无奈之举,这是暂时的,我相信等下一届职业联赛理事会投票选举新的理事会主席时会有变化。”韦迪说,“因为理事会是新生事物,理顺各方面关系需要时间,所以这一届理事会主席还是由中国足协来推荐,等明年选举时,肯定不会再有指派的情况出现。”

  韦迪表示,目前距离中超新赛季开赛仅有1个月,所以“无论如何”要赶在联赛开幕前推出职业联赛理事会,“我们要改变中国足协利用足管中心的行政手段行使管理联赛的方式,通过成立相对独立的联赛管理机构,最终实现法人治理结构实体化管理的目标。”

  或许是代表们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才对选举毫无异议。据记者了解,中国足协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工作组,已经用两年时间走访俱乐部、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及论证会,根据各种反馈数次修改“管办分离”方案,直到本周才确定今天讨论的“试行方案”。

  “其实我们三个人进入足协任职只是工作需要,会员代表全票通过是最好的证明,大家相信我们不谋私利努力为中国足球服务。”韦迪并不认同本次特别会员大会“流于形式”的说法,“我认为职业联赛理事会的成立才是改革的真正指向,更何况今天下午新成立的理事会还在继续讨论‘管办分离’的下一步举措,只不过‘管办分离’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才会在这个过程开始的时候采取过渡措施。”

  职业联赛理事会抢了中超公司“饭碗”?

  事实上,对于中国足协目前推行的“管办分离”,足球界至今仍有不同声音——受邀的中超公司原总经理郎效农会前在博客上详细论述“管办分离”的两大措施。他认为,只要足管中心插手职业联赛,中超公司便无法全面接管联赛,“管办分离”也无从谈起。

  为此,郎效农并未出现在今天的会场上。“我的意见和他们有差异,但他们的想法已经有方案了,就等着大家举手通过,所以我觉得去开这个会意义不大。”郎效农在会前告诉记者,“结果有待实践的检验。”

  正在欧洲精选外援的上海申花俱乐部投资人朱骏于北京时间今早发微博表示支持郎效农,“别谈管办分离,这些都是表象,分不分结果最后还是一样,你们缺的是对足球的总的认识”。

  朱骏的态度或许能够代表部分职业俱乐部投资者的意见——上赛季中超联赛结束之后,联赛冠军广州恒大俱乐部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对媒体谈到,他向足协提出许多关于联赛改革的建议,“领导们都说建议很好,但从来没有改变,这就是他们对职业联赛的理解。”

  通过“联赛理事会”来踏出“管办分离”的第一步,是足管中心历时一年半深思熟虑的解决方案。今天刚刚成立的联赛理事会下午选定19位执委,其中中超俱乐部代表5人,中甲俱乐部代表2人,中国足协代表3人,地方协会代表4人,中超公司代表1人、特邀专家代表4人。其中中甲俱乐部代表为天津松江俱乐部的郝海东和深圳红钻俱乐部的万宏伟,中超俱乐部代表则在三轮投票后确定为孙国宇(山东鲁能),李广益(天津泰达),刘玉明(长春亚泰),于涛(青岛中能)和林乐丰(大连实德),“北上广”三家中超豪门意外无缘执委则被视为“冷门”,但投票人士均不愿对此结果发表意见。

  “这就等于以前的中超联赛委员会和中甲联赛委员会合并了,基本上还是原来那些人。”今天参会的一位中超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很多人想不清楚,有了中超公司为什么又要搞职业联赛理事会?足协说因为中超公司是独立法人运作的公司,是要盈利的,而职业联赛理事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应该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所以要把我们分开。但足协又说过两年时机成熟时,把职业联赛理事会也注册为拥有独立法人的机构,这不是又和中超公司重叠了吗?”

  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到了韦迪的确认,他告诉记者,之所以职业联赛理事会不能直接以独立法人注册,是因为“政策上的限制”。

  “这牵扯到民政部门的政策,我们也在和民政部积极沟通,争取政策方面的突破,使得职业联赛理事会名正言顺。”韦迪说,“按照《公司法》的约定,中超公司没有改造成理事会的可能,现在只能采取这种公司和理事会并行的办法,联赛当中的具体事务交给理事会管理,中超公司只负责联赛的商务开发。”

  足球再成中国竞技体育改革试点?

  “我很清楚,很多人认为这次‘管办分离’力度不大,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把结构推向复杂,但是现阶段中国足球无法做到彻底改革,只能试探性前进,因为我们没有成功的经验。”韦迪在今天上午会议结束后针对记者的疑问表示,“所以,这次‘管办分离’只限于联赛范围,是中国足球全面改革框架内的一次局部改革,至于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的‘管办分离’,牵扯到比职业足球改革更复杂的层面,事实上这也有了草案,不过这不是中国足协所能决定的,也不是国家体育总局一个部委所能决定的,‘小中心、大协会’的思路不会变,但这是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需要时间。”

  过去一年,国家体育总局协同相关部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足球调研,正是希望能借足球改革提供深层经验——这已是中国足球第二次担当体育改革试点,成败仍然难料。

  1992年,原国家体委在北京红山口召开全国足球工作会议,将足球确定为体育改革的突破口。此前国内尚无竞技体育项目进入市场搭建职业联赛框架,足球改革的意义不言而喻。

  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正式揭幕,足球从此“下海”,2002年,国足历史性打进世界杯决赛圈,被认为是中国足球职业化的“最显著成绩”。为了纠正“伪职业俱乐部”扰乱联赛秩序的乱象,中国足协2003年制订了职业足球俱乐部准入标准18条。2004年,中超联赛诞生。在一片指责声中,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这一对矛盾混合体于2006年成立中超公司,希望以此迈向真正的职业化道路。

  “应该说近20年的足球改革带来了一些积极变化,比如实现了足球发展由政府投入向社会投入为主的转变,活跃了足球市场,提高了足球的社会影响力。毕竟我们的职业联赛已经成为很多球迷生活中的一部分,这就是巨大的市场效应。”林晓华说,“但这20年的问题在于,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正确的管理模式来扶持职业联赛。尤其是在理论方面的基础几乎空白,仍然习惯用行政手段来干涉职业联赛,这就限制了中国足球找到一条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因此,职业联赛理事会能否担负起中国足协的重托,或将在新一个奥运周期内给出中国体育界的示范样本——在“举国体制”和“奥运战略”大旗掩映下,国家体育总局所属各项目中心与运动项目协会均为一体化设置,一旦中国足球义无反顾引发“小中心、大协会”的终极改革,实现足管中心公务员前往足协任职直至退休重返总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无疑是中国体育界30年来最大的转型。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

(责任编辑:柴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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