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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赌人员重返足球圈成梦想 足协将开出终身罚单

2012年02月21日05:17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很多涉案人员在宣判之后都表达了想重返足球圈,但现在看来,这只能是一个梦想,而且永远也无法实现!因为根据足协的相关法规,“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他们都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毫无争议。

  重回足球圈,没门!

  让相关人员永远告别足球圈,这样的处罚在之前就曾有过。 2003年1月,中国足协纪委会做出处罚,多家给裁判送钱的俱乐部被罚款,同时,中国足协对送钱的“中间人”方信终、蒋玉峰、潘强、韩龙、刘雨涛、于敬寅6人,给予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并各罚款十万元的纪律处罚。

  中国足协的相关法规经过了近十年的变化,“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这一条始终都存在。对于杨一民、张建强等足协官员,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针对“腐败行为”的规定,杨一民等“官员”应该受到的处罚内容是:“罚款、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另外在第三款中,还规定,“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也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会被终身禁止参与跟足球有关的活动。

  对于鲁俊等裁判收受贿赂的行为,在《处罚办法》中属于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被动腐败”,具体处罚措施也是:“罚款、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其中的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也可能被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

  那些涉案的“俱乐部人员”,同样适用《处罚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内容是:“罚款、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假球的直接参与者,处罚将适用《处罚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被动腐败”。

  全部结案后足协会作出处罚

  扫赌的宣判是在上周结束的,但直到昨天,中国足协也没有官方的声音,相关人士表示:“法律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判决,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行业内部进行处罚。已经被判刑的,中国足协将不会对他们进行罚款,而是永久禁止他们从事和足球有关的活动。 ”

  目前,足协之所以还迟迟未动,就是因为扫赌风暴还没有完全过去,“现在仅仅是一审,是否有人上诉还不清楚,二审的宣判才是最终判决。另外,南勇、谢亚龙等人的案件还没有审理,中国足协会在扫赌案全部结案之后,会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做出自己行业内部的处罚。 ”

  中国足协一再提及韩国足协的做法。 2011年,韩国职业联盟和韩国足协在最快的时间内,先后处理了57人。韩国足协对57名球员做出了最终的行业内部处罚,这些人都被永久禁止从事和足球有关的活动,即使业余联赛等也被禁止。

  另外,还有多家俱乐部涉案,这些俱乐部及其领导会否像当年一样受到处罚,一切要看中国足协对具体情况的研究。首席记者范宏基

  

(责任编辑:姚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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