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当我看到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中赫然出现的“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的商标时,不禁为自己穿过乔丹体育的T恤而感到深深的害臊。
当乔丹宣布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的乔丹体育公司时,我立刻想起了去年夏天,乔丹体育的代言人、现国王球员海耶斯访问深圳时的情景。那是个闷热的下午,香格里拉酒店某层的一个贵宾休息厅内,冷气开得很足,海耶斯对所有问题来者不拒,有个记者似乎是不经意的提问让海耶斯睁大了眼睛:“什么?你是说,qiaodan在中文里的意思是michael jordan”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海耶斯呆了一下,若有所思:“哦,我真的不知道……”
在那之前,他早已签约乔丹体育,已经去福建晋江参观过了工厂,并随工作人员在全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但他竟然不知道“乔丹”的中文含义。我猜,乔丹体育可能觉得,这并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儿。
但是不光彩的事未必就不合法,就乔丹此次的诉讼来看,“飞人”胜诉的可能性其实相当低。乔丹体育的擦边球打得绝妙极了——在英美各国,姓“乔丹”的人多了去了,我可没有注册迈克尔·乔丹;而且我们从未用过“jordan”这个姓,用的是如假包换的拼音“qiaodan”。就连乔丹体育使用的商标图形“持球小人”,在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都有介绍——本公司使用的图形是篮球运动员的普通持球动作,而耐克公司jordan品牌,那图形是“高难度上篮动作”,区别大了!
乔丹体育很可能打赢这场官司,本人在情感上一度也很支持这家“民族品牌”。我曾在采访海耶斯时接受过该公司赠送的一件T恤,吸湿排汗很好,质量上乘,无论用料和做工都不逊于国外品牌,但其标价只是同类国外体育品牌的一半。近几年来,国内体育品牌的崛起迫使国际品牌不断降价,无论于民族工业还是消费者而言都善莫大焉。
但运动员不可能一直靠擦边球来赢得比赛。那些靠盗版和模仿等边缘套路起家,身上背有“原罪”的民族企业,在壮大之后(乔丹体育2010年营收已接近30亿)起码应有独立去闯的骨气,这已是尊严的底线。说实话,当我看到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中赫然出现的“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的商标时,不禁为自己穿过乔丹体育的T恤而感到深深的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