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嘉堃 王蔷)昨天,美国前篮球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通过网络视频透露,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他起诉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一案。不过,记者今天上午通过多方了解,并未获悉是中国哪个省市的哪家法院受理了此案。
此前有消息说,迈克尔·乔丹通过中国律师曾于2月21日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但海淀法院以“乔丹在中国没有唯一指定性”为由最终并未受理此案。此后,有消息说,诉讼将转移到上海的地方法院进行。
但记者今天上午从海淀法院了解到,该院并未接到乔丹方面提起的侵权诉讼,因此不存在未受理一说。此外,记者上午电话联系到迈克尔·乔丹的中国法律顾问发言人,该发言人肯定地表示,法院确实已经受理了此案,但具体是哪家法院受理现在还不方便透露。
乔丹本人昨天则通过网络视频发表声明:“我很高兴中国法院受理了我的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我采取这一行动旨在保护我的姓名权和品牌。任何人均有权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对于本案的受理,说明中国认可姓名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不过,乔丹也没有在视频中透露是中国的哪家法院受理了此案。
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并非第一次因“乔丹”品牌引来风波。2002年他们提出商标申请时,拥有“Air Jordan”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对他们申请的包括文字和图案共计8项商标提出过异议,但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相关部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