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员挪用千万元公款购买黑彩被判无期徒刑
记者马建刚 通讯员郭泽生 王志鹏 张永辉
他,一个小小的国有公司报账员,竟然贪污、挪用公款逾千万元,日前,被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27岁,正值大好青春年华,却因痴迷黑彩,从此走向犯罪深渊;他,本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有慈祥的老母亲、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小宝宝,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安乐窝,却因一念之差,从此,只能在高墙铁窗中度过漫漫人生……
惊天大案 公司报账员挪用公款失踪 2011年7月6日13时许,灵宝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正在加班。突然,主管副检察长唐洪敏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进来两位行色匆匆的报案人,他们自称是灵宝市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报账员强某神秘失踪,有贪污挪用公款重大嫌疑。
多年的反贪工作经验和职业敏感让唐洪敏意识到,事情的后面一定有猫腻。他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迅速成立专案组着手初查。
原来,强某是灵宝市某国有公司采购部的报账员,在远离市区的矿山“三品库”工作,按照惯例,他当月要交上一月的营业收入。因为强某平时不在公司办公,从2011年6月初到月底,该公司业务
会计多次打电话催促强某交5月份的收入票据。当时强某说票据没有整理好。6月30日9时许,该公司业务会计向强某催要票据,强某说等会儿到公司后,就再也联系不上。
经过反贪干警初查:强某已经失踪一个星期,他经手的600多万元公款不知去向,总金额可能更大。
缜密侦查 干警外省蹲守追逃 找到强某,成为侦查人员首先解决的问题。
经过前期的细致调查,专案组了解到,就在强某失踪的前几天,他曾从银行一次提走32万元现金;强某在单位独立负责矿区所需“三品”的采购、审核、销售、收款、报账,每月经手资金在三四百万元以上;公司财务部曾多次催其交账,但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强某喜欢买黑彩,一次动辄数十万元;其自幼跟随母亲长大,如今母亲已年近七十,孩子还不到两岁。
在查找强某的过程中,专案组先后运用手机定位、路面监控等手段,都无法找到他的踪迹。
专案组根据强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特征,分析其孤身在外,亲情难舍,极有可能和家里取得联系。在电信部门查询通话记录后,干警发现强某的家人在近期接到一个来自山西运城的电话。这个电话很可能就是强某在山西运城打来的。专案组赶到运城后发现该电话是公用电话,其具体藏身之处还是不能确定。
同时,专案组分析,强某买彩票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基本已经形成心理依赖。现在,他在运城人生地不熟,买黑彩找不到地方,很有可能去正规彩票站投注。
据此,专案组在电话亭附近的所有彩票站安排干警蹲守。果不其然,7月8日,强某在彩票站出现,刚一露面就被守候多时的干警抓获。
水落石出沉迷黑彩屡挪公款 27岁的强某自幼上学,生父早逝,母亲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中专毕业后于2004年起在灵宝一家投资公司工作。
他先是干临时工,由于聪明能干,2007年起被调到采供部工作,2009年被公司招工后任业务副主办,负责公司各矿区(二矿区、三矿区、四矿区)的生产材料、设备、三品(炸药、电雷管、导爆管)采购。
强某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家中有慈祥的母亲、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小宝宝,这让他感到无比的温馨、幸福,对挣钱的欲望也越来越大。业余时间,他个人经营过起爆线、卖过酒,有时还给朋友介绍精粉、矿渣、拉矿等生意。
按说,他应该知足了。可是一看到跟自己接触的矿老板坐好车、喝好酒,他就觉得矮人一截。
他渴望过上更好的生活。可钱在哪里呢?听说买彩票能中大奖,于是,他开始买彩票,可是一直不中。之后他又听说买黑彩很火,他就迷上了。
黑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个人或团体不经过任何部门机关的批准,私自制作并发行一种或N种彩票用以牟取暴利,形似于地下赌场,开奖号码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很难有保障。第二类是个人或团体利用国家发行的彩票,私自搭建平台,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奖金,并创造新玩法提高中奖率,凭借数字彩票的变幻莫测坐庄赚钱,其开奖号码是全国统一的。 强某从黑彩庄家赵某处借了10万元高利贷买黑彩,光利息就还了20多万元,本钱没有还。后来黑彩越买越多,他也越赔越多。最后,因为还不起高利贷,他盯上了单位的公款。每次他都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最后再买一笔,相信一定能中,赚了补平窟窿,就洗手不干。
于是,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他利用单独负责采供部与公司财务清算的职务便利,在制作“三品”出入库报表时,使用将部分“三品”款截留不上交单位的方法,每月私自截留30余万元至200余万元不等,先后分别在徐某、蒋某、张某等处购买黑彩。
就这样,强某挪用的公款几乎全部用于购买黑彩。挪用单位公款期间,他曾经还过一笔百十万元的钱款,但后来又被挪用。他想,只要单位不进行“三品”出入库和实际库存的核对,自己增大、虚报库存,减少出库的事情就不会有人知道。
因为他知道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他每次虚做报表的数目都大概计算一下。2011年4月份之前,他累计挪用大概有200万元的“三品”款,到2011年4、5月份做报表时,他累计增大、虚报600万元左右的“三品”库存。
事情败露 携款外逃仍买彩票 2011年6月份,因为公司要进行账目核对,让强某交5月、6月份的“三品”款。他知道自己挪用公款的数额很大,一旦核对报表和实际库存,公司就会发现问题。
想到自己的事情就要败露,强某于2011年6月30日早上将其负责收取的二、三、四矿区的“三品”款中的32万元购买了1公斤黄金,另外携带3万元现金出逃。
出逃后,他先后到三门峡、运城等地躲避。其间,他仍幻想买黑彩中大奖。
2011年7月3日,他逃到三门峡、运城后,用携带的公款买了八九百元的彩票。
日前,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时,认定张某贪污挪用公款共计1139万多元,并以此判处其无期徒刑。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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