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策划
本报记者 雷 煜
■本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白志标
黄越滔
■本期嘉宾
北京社科院体育文化研究专家
金 汕
消失多年的前羽毛球世界冠军黄穗意外出现在澳大利亚队的参赛名单中,这引发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也由此引出其多年的湖南省体育局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身份,以及3年不见踪影却依然享受工资待遇等问题。黄穗位居领导职位为何“跑路”?为何3年不上班却依然能享受工资待遇?有的封官加爵、重金赏赐,有的街头卖艺、搓澡看门,中国体育体制下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究竟该走怎样的路子?
黄穗成了“黄跑跑”
白志标:运动员退役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黄穗来说,她原本早就打算退役,但由于省体育局不断劝说,甚至许以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的职位,她考虑到奥运会、全运会的成绩才推迟退役,不过,随着父亲的去世,黄穗还是选择了离开运动场。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的说法是黄穗并没有办理退役手续,而事实上,有些地方体育部门就是以工作和待遇安排为砝码来要求运动员不能随便选择退役。但是,如果在运动员身心俱疲、伤病缠身或初为人母的情况下仍逼迫他们参加全运会,人家不跑才怪呢。
黄越滔:我感觉黄穗不辞而别的原因与湖南队当年就其是否征战全运会的问题出现分歧有直接关系。据湖南当地媒体报道,湖南省体育局羽球中心要求黄穗代表湖南队参加2009年全运会,而那时候刚结婚生子的黄穗不想参加。双方谈不拢,黄穗便采取断绝一切联系的方式离开了湖南队。
金汕:这起事件发生好几天了,我们奇怪的是至今没有黄穗的任何反应,最多也就是她家里面关于工资的回应,黄穗为何不打招呼出走?我们无法妄加猜测,但这绝对是中国体育界的怪现象。
黄穗5年前离开国家队,在她退役前,湖南羽球中心为她提供了副主任一职。令人不解的是黄穗并不领情,自从退役后就基本没有上过班,但这期间工资照发。主管单位对此的解释是“她是运动员,处理时比较谨慎”,说轻点这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潜规则,说重点这是违法乱纪。黄穗作为公务员,必须在《公务员法》的约束下行事,法律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予以辞退。而黄穗已达到规定的几十倍了,主管单位不仅不作为,甚至已涉嫌违法。
对黄穗复出应持何态度?
白志标:现在的黄穗竞技水平肯定无法与过去相比,我无法理解湖南当地体育部门为何还卡着不放。结婚生子,到澳大利亚生活,代表那里打比赛,这再正常不过。如果说过去是为了谋生强迫自己训练比赛的话,现在生活无忧的黄穗打比赛应该更多是为了兴趣。还好,到现在这起事件没有看到外界对她擅自出走过多的谴责。我们应该以宽容的态度去看待黄穗的复出,她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黄越滔:黄穗的事情也引起了中国羽毛球队的关注,国家队总教练李永波就表示:“黄穗都好几年不练了,她现在打球更多是为了兴趣,不是要拿什么成绩的。”由此可见,李永波并不在意从中国国家队走出去的队员代表其他国家参赛。李永波还以支持黄穗的口吻表示:“黄穗去澳大利亚打球是我们同意了的。我觉得这对推动当地的羽毛球运动有帮助。”作为旁观者,我个人很欣赏李永波在黄穗事情上的态度。按照国际羽联的规定,选手想参加奥运会,必须攒够一定的奥运积分,现在距离国际羽联规定的积分截止时间仅有不到1个月,黄穗已不可能达到条件。很多人担心黄穗复出后会成为中国队在国际赛场的“拦路虎”。但根据规则来看,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在国外,有很多老运动员坚持训练,纯粹是个人爱好和一种享受。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以更平和的心态去面对黄穗的复出呢?
金汕:有一种说法是,黄穗到澳大利亚是为了过有钱人的生活,我觉得过多地去猜测她的想法,尤其是为什么要到澳大利亚选择复出没多大意思。也许有人担心,黄穗的这种做法会对国内其他运动员起示范作用,我倒觉得不会,反而有关部门会通过这个事情吸取经验。
金牌是体育界的GDP,金牌光环下掩盖的诸多问题有增无减,黄穗事件让人们看到另一种负面效应,那就是对金牌运动员既要一包到底还需要保持特权,哪怕做得已超乎寻常的过分。金牌固然重要,但是不讲成本甚至影响体育全面发展的弊端已显而易见,事实证明金牌对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作用甚微。而且用举国之力产生过剩的人才与某些项目的金牌垄断已让人产生疲劳。
黄穗事件凸显
退役安置问题
白志标:黄穗为何3年不工作能领工资?这再次说明了我们体育体制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一名在职的中心副主任竟会人间蒸发,离开训练队多年不上班依然还能领工资而不被开除?而答应给黄穗的副主任待遇,结果工资还是运动员工资?这些年双方难道没有交流和沟通?这么多的疑问,无论湖南体育局和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给出怎样的答复都难以让人信服,唯一的理由可能是期待黄穗能重回训练场并到在辽宁举行的全运会上拼搏一下。
承诺加官晋爵和重金奖赏,是许多地方体育部门挽留知名运动员的做法,湖南体育界出现这样的现象不是个案。我想在其他省市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张尚武到北京卖艺不也与其坚决要求退役,不再代表当地参加全运会而受到有关方面惩罚有关吗?运动员的退役安置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国家体育总局乃至地方体育部门虽努力改进,但根据成绩决定安置标准这一基本做法却没有改变,这才有了全运会成“劝运会”之说,这也反映出唯金牌论在体育部门考核中的重要性。
黄越滔:其实,类似这样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湖南体育界,这也充分暴露了部分体育局对现役和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不妥的问题。在黄穗离开工作岗位长达3年的时间里,体育局的领导是不是真正用心去关注过这件事情?“黄穗失踪”引发了我们对于运动员退役管理制度的反思。“体而优则仕”应该有所区分。国内对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在役期间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退役后会被安置到相关单位的领导岗位上,这种形式甚至被看做是对曾作出贡献的运动员的肯定和奖励。但这不能成为所有优秀运动员安置的范本,因为有些运动员并不适合管理岗位,正如邓亚萍提到的,运动员、教练员退役后的后期安置问题,将对中国的体育事业发展有很大帮助。
金汕:对于让运动员从政自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争论。人们争论后的基本共识是运动员当然可以从政,但值得商榷的是数量是否过多、一切以金牌划线是否合理。关于中国运动员的退役安排已是“双轨制”。走向职业化的足球、篮球就没那么多“负担”,至少不可能出现黄穗失踪领“空饷”的怪现象。体制外退役运动员没有公务员的一切优厚保障,他们更有危机感也更有干劲儿。
对于体制内退役运动员的安排,中国基本是马太效应,穷的越穷,富的越富。既有当官做生意、拿奖金、拍广告多管齐下成为亿万富翁的,也有像艾冬梅养不起孩子、邹春兰搓澡这种悲剧,她们毕竟还获过一定级别的冠军,还能通过媒体呼吁改变现状,而绝大多数没出成绩的连呼吁的资本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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