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海第二中院宣布受理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上海百仞贸易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据悉,此次姓名权诉讼标的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对此,记者分别联系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进行证实,但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对上述金额做出正面回应。其中,乔丹体育公关部门经理侯立东表示:“我们在接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之后已经聘请了律师,目前律师正在研究案件,我们的工作主要是配合律师。原告方面具体的诉讼请求我们暂时还不是很清楚。”
同时,迈克尔·乔丹法律顾问的发言人也在书面答复中表示:“该诉讼的诉求是原则问题,而非金钱。”
虽然双方均回避了敏感的诉讼标的额,但除了乔丹品牌是否合法外,诉讼标的额毫无疑问是众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有资深律师表示:“5000万元对于一个姓名权案件来说,标的金额算是比较高了。一般情况下,原告方在确定诉求金额的时候可能会参考被告方因所谓侵害行为而获利的金额。但目前《民法通则》等姓名权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姓名权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做出规定。”
查阅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从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3亿元、3亿元、5.2亿元和2.8亿元。同时,截至2011年上半年末,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5.4亿元。 据《国际金融报》
【法律名词】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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