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穗出国前曾经请过假,过去三年只是未能正常上班”。前天,湖南省体育局的领导终于给了黄穗一个台阶、也给了自己一个台阶,轰轰烈烈的黄穗事件可能因而暂告一段落。我倒觉得这一事件应该成为中国体育界的一个台阶——让“处级冠军”的历史彻底结束吧!
黄穗出国打球事件,之所以比其他运动员更有影响力,是因为她有一个处级干部的身份。体育圈内像她这样的“处级冠军”并不少,“亮晶晶”一个混了娱乐圈,一个嫁了豪门,但他们都曾有过处级的岗位;乒坛常青树王励勤人在国家乒乓球队,但身为上海市乒羽中心主任助理;奥运拳击冠军邹市明还在备战2012,但已当选贵州省体工大队副队长,最有气魄的是山东,2010年,他们曾经一次“批发”了9顶副处级的官帽,奖励奥运冠军。
在很多奥运项目中,运动员确实是有级别的,比如举重,比如拳击,但人家那是按体重定级别,你是72公斤级的,他是69公斤级的。可是咱这儿不一样,运动员还有行政级别,张三是科级的,李四是处级的。科级、处级原本都是领导的级别,运动员何以也被贴上这样的标签?
您还别说,这些运动员的级别还真的都是正道儿上来的,既不是跑来的,也不是要来的,他们都是因为拿了奥运冠军奖来的。在我们这个时代,奥运冠军是个特崇高的身份,不仅奖金多得让普通老百姓眼红,甚至还有级别奖励——您看,组织上为奥运冠军考虑得多周到,奖金只能管得了一时,级别却能一世受用,运动员还不铆足了劲儿为国争光?
可是问题来了,级别作为奖品,很显然是个不严肃的事儿,如果处级、科级可以随便奖励,那么,这些级别与奖金、住房何异?体而优则仕,那么,咱们的公务员准入门槛、领导干部选拔体制又该放在哪里?“亮晶晶”跳水水平没得挑,人也长得不寒碜,可是您要据此认定他们会是好领导,我不信。
“处级冠军”的产生,从根子上说,还是因为“官本位”的劣根性作祟。国外也有著名运动员从政的案例,比如维阿竞选过利比里亚的总统,普拉蒂尼干到了欧足联的主席,可人家那是人生的转型,靠的是自我奋斗;而咱这儿呢?靠的是组织安排,体现的是一包到底——对面广量大出不了成绩的运动员的生计不闻不问,对奥运冠军奖了钱、房子还奖级别,这种变相“嫌贫爱富”的体制可以休矣!
2012年伦敦奥运会又将来临,又会有一大批中国体育健儿登上奥运冠军的领奖台,对这些为祖国争得荣誉的英雄当然应该予以奖励,但真希望奖励的清单里别再有行政级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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