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铁岭25日电(记者王馨)上午8时30分,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足协副主席南勇受贿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1庭正式开庭。晚上6时左右,庭审结束。南勇在走出法庭时露出诡异的一笑,和早上入庭时形成鲜明对比。
对于南勇涉嫌受贿犯罪的具体事实,社会各界一直较为关注。起诉书显示: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的机会,更多地涉及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教练员工作便利等事宜,从中大肆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钱财或贵重物品等。
10余年间,南勇共计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48.9万元,涉嫌的受贿犯罪事实17项,平均单笔受贿8万余元。其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山东鲁能俱乐部分两次送给他50万元;1999年甲A联赛第24轮,面临降级的沈阳队找到南勇,希望在保级方面提供帮助。沈阳海狮成功保级,南勇也多次得到了感谢费,感谢金额达到40万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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