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本报铁岭25日电(记者王馨)南勇的辩护律师孙晓洋告诉记者,庭审总共经历了三次辩论,比较激烈。而控方当庭撤销了两项证据,其中一项便是此前南勇面对央视镜头承认操纵沈阳海狮与延边敖东队的比赛,只是金额不是20万,而是40万。
三项指控金额颇高
孙晓洋介绍,控方提出的17项指控中,有10项与一些俱乐部有关,“但控方主动撤销沈阳海狮向南勇行贿40万的有关证据,比较出乎我们的意料。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这个事实是不存在的。”孙晓洋说,“另外一项则是鲁能行贿30万,因为我们提供了与控方相反的证据。对于这两项指控,我们的态度很明朗,就是事实不存在。”
对于控方撤回证据的举动,她表示:“也许他们有他们的一些考虑,对此我们不好评价,但这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实际上,此次庭审中,有三项指控金额较大,除上述两项外,还有一项还是涉及到鲁能,金额为20万。如此,三项加起来的总数就达到了90万,超过了涉案总金额的一半。
南勇双重身份难识别
孙晓洋认为,公诉机关以受贿罪来起诉南勇,在犯罪主体认定方面存在问题,“我们不否认南勇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他同时也有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那么识别是否犯罪,要对位识别他的客观行为,看他到底利用哪个职务得到便利。”
孙晓洋承认,南勇的确收受了一些财物,“比如手表、酒类等,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不能构成受贿罪。”此前,杨一民也收受过手表、电脑等物品,却同样被判为受贿罪。对此,孙晓洋仅仅只是表示,“这两个案子不具备可比性,每个案子的情节都不同,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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