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投入约8亿元,使用寿命却不到10年6月3日,沈阳绿岛体育中心被爆破拆除。这座曾经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足球场被拆除的原因是使用率不高,绿岛体育中心被拆除之后,它的旧址将用于商业地产开发。
如此大型的体育中心被拆除,真是因为“使用率不高”吗?从体育设施到商业地产开发的用途转变,其间又有多少利益计算?对于这座短命体育场,不同的围观者会有迥异的解读:或指向拍脑袋决策,或斥责席卷一切的商业开发浪潮,但在我看来,“绿岛”的夭折,根源仍然在于空壳化的监督机制。
纵观绿岛体育中心建设与拆除的整个过程,它都是在一种“无压力”的状态下进行的:10年前,对于当地人来说,最需要的其实是小型的、便民化的社区体育设施,可当地政府急匆匆地上马大型体育设施项目;时至今日,伴随着大型体育设施项目遭遇种种困境,又迅疾拆停了事“绿岛”事件让我们看到的,仍然是被虚置、被空壳化的监督机制,无约束之下,所谓的败家子工程自然会“挡不住”。
何以会出现空壳监督?原因多多。譬如,由于现行问责制度设计的缺陷,集体决策难以问责具体的决策者;再如,政府决策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限,往往是相关决策已形成,公众才知晓,此时已经既无法监督更无法问责。但最重要的一点,显然是各层次监督的疲软。比如当地人大,对于绿岛体育中心的建设和拆除,到底起到了多大的监督作用,实在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空壳监督只能带来两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原本的制度监督与人大问责,被等同于媒体与舆论监督,且最终的问责力度与舆论的反应力度成正比,甚至是舆论一旦不再关注,问责就停止;另一种是,倘若舆论监督又缺失,那么决策就完全成为领导个人决定乃至“暗箱里的作为”。绿岛体育中心的意外建拆,即是第二种结果的最鲜活显现:事先舆论不知晓,事中监督机构没有尽责,最终,绿岛体育中心的建设和拆除,都成了领导的拍脑袋工程。
在《中国青年报》的这篇报道中,作者不无动情地写道,沈阳当地“百余位老球迷苦守在现场近5个小时,就是为了送别绿岛体育中心最后一程”。伴随着爆破声响起,这座体育中心已成为不少人再难以抹去的“十年”,而当“绿岛”也无法承载空壳监督之重,不得不“沉没”时,它留存的显然还有公共决策的巨大伤痕没有决策公开和财政资金投资的硬约束,类似的短命工程,还将不断出现。
(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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