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杯全面占据球迷重心的日子里,中国足坛的一件大事有了新进展。昨天,中国足球腐败案第二批审理的案件在辽宁进入一审宣判。中国足协的两位前“掌门”谢亚龙和南勇分别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这个结果与第一批受审的另一位前足协“巨头”杨一民完全相同。此外,蔚少辉一审被判10年6个月,李冬生被判9年,邵文忠被判15年。备受关注的四位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也接受宣判,其中申思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外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谢亚龙——刑讯逼供证据未被采信部分受贿指控未予认定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谢亚龙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派担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8年6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其行为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已构成受贿罪。法院认定被告人谢亚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14.6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6千元、港币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旁听人员介绍,谢亚龙在法庭门口等候时已经开始微笑。审判长宣布开庭时,谢亚龙笑着走进法庭并和两位律师点头致意。在谢亚龙刚想坐下的时候,法警拽着他的衣服示意其起立站直,并为其解除械具。在一审过程中,谢亚龙曾当庭指出自己受到过刑讯逼供,但是在此次宣判过程中,法院并未采信。不过,对于公诉机关关于谢亚龙收受贿赂的部分指控,法庭同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包括指控收受邵文忠所送共计折合人民币30.97万元中的26万元、收受王宝山人民币10万元以及收受朱骏消费卡2万元等。对于判决结果,谢亚龙并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南勇——面带微笑和亲朋打招呼律师称量刑结果可接受
南勇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认定:南勇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并兼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期间,接受他人提出的在足球领域相关事务中给予关照的请托,于1998年至2009年间,收受多人给予的现金合计人民币119.6554万元及手表、项链等物品,为多家足球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判决认定被告人南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南勇当时表现同样很轻松,据现场目击记者称,进入法庭之后,南勇还面带微笑和旁听席上自己的朋友家人及妻子打招呼。审判的过程中,南勇始终是静静聆听,非常冷静。在期间南勇说了一段话,大概意思为讲述第一次开庭时,自己曾说过要承担责任之类。当审判长问南勇是否要上诉时,南勇表示要跟律师商量一下再做决定,而南勇的辩护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有些辩护意见已经被法庭采纳,对于这个量刑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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