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选派暨五人制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
2012年室内五人制中国足球协会杯比赛暨五人制裁判员培训班将在宁夏石嘴山举行,现将裁判员选派和裁判员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2012年7月20日至26日
二、报到日期:2012年7月18日
三、报到地点及联系人与电话:
1、报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宾馆
2.联 系 人:邓洪喜
3.联系电话:13995222576
四、比赛监督及执法裁判人员:
(一)比赛监督:
(二)裁判长兼讲师:李志中(广州)
(三)副裁判长兼讲师:王景东(解放军)
(四)执法裁判员(20人):
1、国际级裁判员:张友泽(成都)、达富萍(女、成都)、梅林(上海)、朱蓓倩(女、上海)、刘剑桥(大连)、安 然(北京)、李克(广州)、耿志伟(大连)。
2、国家级裁判员:董萌(北京)、尚斌(青岛)、陈建敏(浙江)、宇宙(南京)、黎琪彬(广州)、古绍辉(广州)、刘琦(武汉)、张健(大连)、邵亮(大连)、许勇(上海)、唐国新(深圳)、郑春荣(广东)
(五)培训班学员(16人):张安(北京)、陈向东(北京)、吕师贤(广州)、韩昌盛(武汉)、李增(湖北)、吴高松(大连)、孙浩然(河南)、吴宏(南京)、董晨(南京)、王笑天(青岛)、喻金鹏(青岛)、林嘉基(上海)、林辉(浙江)、叶松(成都)、廖培(深圳)、长春足协推荐一名。
五、交通费用:
(一)比赛监督、裁判长(讲师)、执法裁判员必须提早购买最低折扣飞机票往返赛区;赛事期间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包括合理的市内交通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参加培训班裁判员往返差旅费及交通费由所属会员协会负担;培训班期间的食宿费由中国足协负担。
六、工作津贴:
比赛监督、裁判长及参加比赛执法的裁判员工作津贴按中国足球协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七、体能与理论测试:
赛区裁判长要在赛前安排所有裁判员进行体能和理论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国际足联室内裁判员体测标准进行。理论考试和体测两项考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足协杯和新赛季五甲联赛执法资格,足协杯赛区不予报销其任何费用。执法名额由培训班优秀学员顶替。
八、其它规定与要求:
(一) 各有关会员协会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所辖地区的相关人员。如有问题,请尽快向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委员会报告。
(二) 赛区裁判长要加强对裁判员的思想品德教育,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组织裁判员进行理论和体能考试并认真学习《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严格测试制度并统一判罚尺度;严格贯彻《中国足球协会赛区裁判工作管理规定》。
(三)裁判长、裁判员在赛区必须统一穿着2011-2012年度五人制委员会下发的裁判服装。
(四)裁判长必要时在赛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向运动队进行《比赛规则》的宣讲。
中国足协联系人:付玉培 010-59291015 13901116105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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