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
足协:优先续约权已无效
申花和申鑫就于涛转会一事纠缠不清,记者昨天就此次转会涉及的条款向足协相关人员进行了求证。从条款规定看,于涛转会申鑫已不是申花所能控制的。多名圈内人士也表示,在中国职业球员与业余球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于涛暂时注册为业余球员并不影响他继续踢职业联赛。
针对申花提出的优先续约权问题,主管联赛的足协副主席于洪臣表示,优先续约权有一个适用范围,“优先续约权在联赛结束30天内是有效的。30天之后,球员变成自由球员。于涛此前向申花表达了续约的意愿但被拖延,如今联赛结束早已经超过了30天,过了优先续约权的期限,所以足协认为于涛转会是有法律效力的。”有一种说法是,职业球员合同期满又暂时没有新合同的,必须在当地足协注册,否则将不能参加当年的一切比赛。对此,成都市足协技术部主任刘刚表示,实质上地方足协对此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如果球员要参加地方足协组织的业余联赛,那么年初这名球员的确需要注册。但如果他要继续踢职业联赛,只要是在职业联赛注册截止日前注册就行了,他依然可以参加比赛。”
[相关案例]
“出口转内销”一度很流行
申花如今对于涛加盟申鑫一事纠缠不放,其实当年它就是通过类似的办法从辽足签来了戴琳。2009赛季,为了从辽足免费得到戴琳,申花竟安排戴琳“加盟”了斯拉维亚队。在外“漂白”三个月后,他再回到国内已经算是自由人,顺利加盟上海申花,后者也不需要向辽足支付任何转会费。类似的做法也曾发生在周海滨、冯潇霆等球员身上。
2005年,四川冠城因关联关系被迫解散后,数十名球员的转会权居然仍掌握在大连实德手中。关于外界“为什么不给予这些球员自由身”的质疑,中国足协置若罔闻,最后激发了“谭望嵩事件”。谭望嵩坚持要以自由身转会天津泰达,并以退役威胁足协。最后中国足协只能安排谭望嵩先去青岛过渡一年,再转会天津泰达,亲手制造了一个“曲线转会”的例子。
同样的例子在CBA也曾上演。根据CBA的转会政策,在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后,若不和原球队签约,且不在CBA打球,一年之后原俱乐部没有了优先签约权,该球员就可以成为自由球员,可以选择和任何俱乐部签约。2007年巴特尔在合同期满后就拒绝和北京队签约,然后到欧洲“躲”了一年,成为自由身后和新疆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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