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海翔 报道 本版资料图片 顾力华
昨天傍晚,中国足协正式宣布了足坛反赌扫黑案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涉及12家俱乐部和58人。这份罚单的出台意味着历时近4年的中国足坛假赌黑贪系列案件审判终于被画上了句号。但在这份有史以来涉及面达到最大范围的处罚决定出台之后,足协依旧未能用实际行动服众,已经变更了主体的申花不得不代人受过,并且是所有俱乐部中受到处罚最严厉的球队;而在整个反赌扫黑案中被屡次提及的鲁能却仅仅只是罚款100万了事。
如此的尺度不一,也引来部分人的“调侃”:贿赂裁判只要罚钱就可以了,今后俱乐部还买那些外援干吗?直接给裁判送钱,既便宜又有效!
鲁能何以 “逃出生天”
去年,在足坛反赌扫黑案的多次庭审中,山东鲁能都成为了一个重要配角。例如在多位原足管中心高官的起诉书中均提到接受山东鲁能 “赠予财物”,其中南勇收到50万元,谢亚龙收到20万元,张建强收到40万元。仅此3项,山东鲁能 “慷慨解囊”已超过百万元,不仅如此,陆俊也承认得到过山东鲁能的好处。由此可见,鲁能俱乐部一直都在非常积极的运用金钱来为俱乐部谋取利益。
但最终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昨天的处罚决定出台之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家俱乐部仅仅只是受到了“罚款100万人民币”的处罚,这也难怪鲁能方面连忙表态 “尊重足协处罚,没什么不满意”这个表态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尺度?根据足协方面的意见,鲁能之所以受到这个处罚是因 “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作出的。为什么没有罚分?而是因为他们只有 “贿赂”,而没有 “操纵比赛”。一位知情人士则向告诉记者,“山东鲁能是送了钱,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山东鲁能送钱就是为了操纵比赛,不像上海、延边和天津3家有具体的假球摆在那里。因为没有发生假球就没有办法扣分,所以,最后中国足球纪律委员会研究决定,山东鲁能只是被罚款。”
鲁能其实只是在这次处罚中 “逃出生天”的一员,根据去年结束的反赌扫黑庭审材料,总共的涉案俱乐部高达16家,仅中超球队就有山东鲁能、大连实德、沈阳金德、江苏舜天、长春亚泰、河南建业、天津泰达、上海申花、浙江绿城等,现如今受到罚分处罚的俱乐部只有申花、天津以及中甲球队延边,而其余9家俱乐部都只是被罚款50万或100万了事,这也难怪在处罚决定出台后会有人对此进行调侃, “以后还买什么大牌内外援?送钱给裁判和足协头头得了,反正只要别操纵比赛,就算被抓到了也只是罚钱。”
尺度不一留下隐患
据悉,这份处罚决定是足协在研究了整整一年,内部进行多次斟酌讨论之后、集中国足协领导层 “最高智慧”的决定。前任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将处罚内容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总局并没有提出太多的质疑,而新任足管中心主任张剑也表示 “不用修改”。但即便如此,这份罚单还是存在一个极大的隐患和漏洞,那就是前后标准极度不一。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最早广州和成都因为假球出事的时候,足协雷厉风行,大笔一挥两家俱乐部全部降级,但后来法院一审,一半以上的俱乐部都有行贿行为,足协一下子就慌了。”一位北方俱乐部的高层告诉记者,以他对中国足协的了解,这样一份处罚决定完全在意料之中,“别看前年和去年宣判的时候很热闹,但大家心里其实早就有底了,中国足协的办事能力我们都很清楚,当时大家就说,最后决定肯定是法不责众,现在结果出来果然是这样。”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足协纪委会成员如此向记者解释这份处罚决定, “我认为这里面不存在偏向问题,都是一视同仁,足球专家和法学专家研究了很长时间,最主要是对违纪主体和事实的认定。应该说,这次处罚既对不当行为进行了处罚,又没有破坏中国足球的整体结构。至于处罚力度是否过轻,我认为,这要考虑到客观条件,不完全是权衡的结果。”
仔细比较可以发现,足协进行前后两次处罚都是依据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前后仅相隔三年,处罚却大相径庭。这不能不让人质疑,足协的标准何在?
一视同仁?对于直到今天都没能重回中超的成都谢菲联来说,这也许就是一个笑话。今天上午,甚至有成都媒体以此作为处罚决定出台报道的标题, 《欺软怕硬!荒唐处罚!如此足协!》。如果说当时广州和成都两家俱乐部是因为羞愧于犯错而坦然接受处罚的话,那么他们今天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出来要求足协补偿, “我们当初因为假球降级了,今天别人因为假球只罚分罚钱,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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