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公兵 马勇
正在进行的中超联赛又出裁判争议!近日王迪和郭宝龙的判罚就引起了很大争议,联赛五轮过后已有多名裁判被内部停哨。
从世界到中国,足球判罚向来是一个争议话题。近年来,中国足协采取了抽签继而抽签与选派相结合的裁判选拔方式,虽杜绝了黑哨,但目前又出现了嫩哨、昏哨等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新华社记者日前采访了加舀大足球裁判委员会主任刘虎和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杨新利,对比两国足球裁判的培养体制或对解决上述问题有所借鉴。
中国裁判人才找不到“组织”
虽然加舀大足球并不是国际足球界的重要力量,但加舀大的整个足球体系,包括其中的裁判培养体系,很值得中国足球借鉴。
协会化使得加舀大足球裁判的培养走上一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道路。据刘虎介绍,依托于完全协会化的加舀大足协,加舀大足球裁判的培养相当系统,裁判培养从孩子开始。“12岁就可以吹6岁孩子的比赛,都是有组织的,分年龄段。”刘虎说,得益于这种系统性,“现在加舀大注册裁判有2万多人,而加舀大人口不到3千万。加舀大裁判从16岁开始执法正规11人的比赛,一年吹80到100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裁判人才选拔面很广。”
相比而言,中国足球裁判不仅缺乏,而且难以统计出一个具体数字,这很大程度源于行政体制的束缚。“目前足球裁判的资质等级审批权归属于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但是,我们在地市级以下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足协,建制不规范,导致足球裁判培养也不规范,有限的资金和人员更多关注的是组织竞赛。”杨新利说,“这种不规范导致有些有意做裁判的人根本找不到‘组织’。”
这种体制决定了裁判发展模式相对单一和传统:“单一”在以全国六大体育院校足球专业学生为主(目前我国裁判队伍约60%来自这些院校);“传统”在于师傅带徒弟。
这种体制还有一个背景:1998年国家机构改革时,各级体委大多不再独立存在,而是并入其他机构。这使得中国裁判问题更难在政府层面得到解决。
职业化:想说“爱你”不容易
如何破解?杨新利认为,必须从手工作坊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裁判培养须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
系统化首先基于组织架构建设多元化:政府和社会力量多头并举,借助社会力量的大原则是不违反法律和规章制度,“只有架构搭建好了,我们才能给有志于裁判的人更好地服务”。
专业化体现在与国际足联的接轨上。2011年,中国足协与国际足联开始合作,内容涉及裁判培养,并将相关教材汉化。
标准化则涵盖拟推行的IT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解决裁判报名、培训、资料搜集、考核、评价以及晋升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而刘虎则认为,专业人士是专业化的保证,职业裁判必须成立独立法人机构(中国没有)。比如美国职业裁判总公司,美足协和加足协通过该公司实现对大联盟的管理,对足协负责,联赛左右不了公司,实现了第三方的利益分割,能避免很多问题。中国足协在体制机制方面尚有完善空间。
刘虎表示,裁判要职业化,好处之一是裁判比较专心,无后顾之忧。“在加舀大一个职业裁判的收入相当于白领。运动员职业化要和裁判员职业化成正比。裁判职业化之后,对年轻人也有激励作用。”
但杨新利认为裁判职业化在中国条件尚不成熟,“只有条件成熟,供需达到平衡才行,为了职业化而职业化不可取,要符合规律”。
足球场不能置于真空。裁判也是人,如何防止他们执法不公、保证他们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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