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9月7日电 在3日的全运会橄榄球决赛中消极比赛的北京女子橄榄球队受到重罚。继6日深夜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橄榄球协会对北京橄榄球女队做出4项处罚决定后,7日,参加本届全运会的北京代表团又对北京橄榄球女队做出追加处罚。
6日深夜,小球中心和中国橄榄球协会发表对北京橄榄球女队主要涉事人员的4条处罚决定:1、取消领队郑红军和教练员、姜旭明在国家橄榄球集训队担任的教练员资格;2、取消7名运动员代表国家队参加2013年国际比赛的资格;3、对北京女子橄榄球队进行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给予本场比赛的北京队教练员停赛3场、场上队员停赛2场、替补席队员停赛1场的处罚;4、责成北京女子橄榄球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在这份处罚文件中,小球中心和中国橄榄球协会将此事件定性为“严重违背了体育的精神和道德,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全运会和国家体育的形象,也给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
作为主管部门,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橄榄球竞委会也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组委会竞赛部的通报批评,“在组织管理中存在着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不严谨、处置不得力等问题,对该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7日,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北京代表团向所属各相关单位下发了通报,对北京女子橄榄球队做出追加处罚:免去其领队和教练组相关人员职务,并表示还将在专项调查结束后,对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做出严肃处理。
在3日下午的全运会女子橄榄球决赛中,北京队在0:15落后山东队后罢赛,队伍在场地静站,山东队以令人瞠目的71:0获胜。
虽然有关方面均对北京橄榄球女队做出了处罚决定,但至今尚无消息称北京橄榄球女队的银牌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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