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被开除出国家游泳队,前一段关于孙杨的新闻少多了,不过耳根没有清净多久,这几天又吵了起来。原因很简单,他所在的浙江队对他的处罚期满,他随时可以重返国家队。于是网上叫好的有,主张继续重罚、甚至要求永远开除他的也有,不一而足。
其实,你说孙杨能有多大的错?开车没驾照是违法的行为,他因此受到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而且老老实实地在号子里待满了一周,这还不够吗?我们不能因为他是名人而宽宥他,也不能因为他是明星而对他加重处罚吧?要论给别人带来的影响,对他更应该严格要求,但这更多应该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在法律面前还是要人人平等的。我们不是一直在呼吁和提倡建设法治社会吗?我认为,不以他是奥运会冠军而放纵,也不以他是不少人的偶像而严苛,才是法律的应有之道。
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孙杨的成长、成名过程中,我们给予了他太多的溢美之辞,形成了“捧杀”。对于他在奥运会、世锦赛和全运会上的表现,有些神话般的夸张。其实,他不就是多拿了几块金牌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没有他这几块金牌,中国一样是金牌大国;有了他这几块,中国一样成不了体育强国。他只是中国举国体制的一个优秀产品,花了纳税人成千上万的金钱以后做出了超值的回报,仅此而已。对他的过分吹捧要么是凑热闹、打哄哄,要么是居心叵测,另有所图。
但在孙杨爆出负面新闻后,绝大多数的媒体又变成了“棒杀”派,甚至连他以前对记者“耍大牌”、竟敢和授业恩师朱志根龇牙反目等陈年老账都翻了出来,大有欲斩草除根之势。而且这种棒杀在他无照驾车后达到了顶峰,甚至连他老妈“护犊子”护得出格、他自己泡了个大他6岁的空姐等都翻了个底朝天。你说孙杨也就是个游泳选手,他犯了法自然有法律“伺候”,其余的东西纯粹是私事,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搭界,刨根问底有何必要?实在是难逃增加点击率、吸引眼球之嫌,并非是真心帮他改正错误,臻于完美。
虽然“捧杀”和“棒杀”的表现形式不同,手法也各有千秋,但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虐杀”,都不是真心帮助人、改造人的态度,在“皮袍子”下面都藏着见不得人的“小”。如果是真心想通过批评帮助孙杨,那就应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有理有据,不偏不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就事论事,不及其余,既有严肃认真,也有春风化雨。我相信通过这样的批评教育,孙杨肯定会心悦诚服地接受并改正自己的错误,使自己成为一个“发育”完善的男人,而不再是一个青涩的、时不时惹是生非的大男孩。那样对他本人有利,对中国游泳、中国体育都有益,毕竟他是自由泳项目不世出的天才,是中国男子游泳唯一一个可以和世界最高水平选手掰手腕的人。如果因为这些小事而缩短其运动寿命,那不仅仅是他本人的悲哀,也是中国体育的不幸,我相信,所有关心孙杨、关注中国体育的人,都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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