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喧嚣一时的西安路跑赛离奇打人事件,以打人者被找出而渐入尾声。打人者以及所属学校均公开表示了歉意,不过,被打者张宝强对打人者的说法并不认同。当时有没有“口水”之争亦成为了此事一个未了的疑问。
网上热议的“路跑赛离奇打人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那位号码布为“24842”的神秘的打人者及其同伴找到了,两人都是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中长跑队队员。
4月29日,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有关人员专门从西安飞赴兰州,向被打的张宝强致歉。对于这个结果,张宝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不算满意”,而其原因是,打人者称事发理由是张宝强“吐口水在先”。对此,张宝强强调,“完全不是事实”。关于学校方致歉医疗费,“没有,没有给任何费用”
4月29日下午四点过,本报记者联系到张宝强时,他正在去训练的路上。“伤基本没有问题了,今天开始就在训练了。”张宝强告诉记者,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已经派了领导和打人运动员的教练员飞来兰州向他当面致歉。“他们已经来过了。”不过,“千里飞赴的道歉”的结果却难以让他满意。
4月28日晚上,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的官网上,挂出了校方的致歉信。除了致歉,校方表示:“要求队员全额支付和赔偿医疗费用;对打人队员,待查清事实真相,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而记者向张宝强求证,西安校方是否给予医疗费或慰问费时,他表示没有,“没有,没有给任何费用。”不过,张宝强认为,补偿费用的事他都可以先不考虑,因为组委会已经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而让他最为介意的是,打人者的道歉信。关于打人者道歉“我根本没有朝他们吐口水,这和事实不符”
在打人者的公开道歉信中,两位打人者称,“起跑及后续跑步过程中,与张宝强发生挤碰并发生言语冲突,当他朝我们吐口水后,情绪失控,做出了过激行为。”正是这一段对当时经过的“还原”,让张宝强难以接受,“我根本没有朝他们吐口水,这和事实不符。”
而让张宝强同样气愤的是,打人运动员接受采访时的说法。打人者之一的李某在接受西安一媒体采访时说,“他转头就说了句脏话,然后还向我吐了口水。”而对于第二次打人的经过,李某描述道:“后走到路口就看到他了,他对我来了句:‘你给我等着。’我觉得太过分了,于是就追了过去。”
打人者李某的这些话,张宝强同样认为不能接受。“如果,他们坚持说我吐口水在先,我就要告他们诽谤。”张宝强说,自己保留了诉讼的权利,而他最希望接受的,是两人再次向他公开道歉。“我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了他们学校的老师,老师承诺,会进一步调查再做回复。”
华西都市报记者陈甘露
打人者道歉信给学校抹了黑给西安的赛事抹了黑 我们是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中长跑队队员,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了2014李宁10公里路跑。在起跑及后续跑步过程中,与张宝强发生挤碰并发生言语冲突,当他朝我们吐口水后,情绪失控,做出了过激行为。事件发生后我们进行了深刻反省,认识到这种行为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违反了学校的纪律,给学校抹了黑,给西安举办的赛事抹了黑,为此很后悔,很痛心。在此郑重道歉:
一、我们向兰州籍参赛队员张宝强同志表示真诚的歉意;
二、我们愿意全额支付赔偿张宝强同志的医疗费用;
三、我们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严格恪守体育道德和社会公德。
李×李× 2014年4月28日 校方致歉信学校派人专程赴兰州道歉 据 2014年4月28日媒体报道,西安路跑比赛发生兰州选手张宝强同志被打一事,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参赛队员中进行了认真核实,打人者系我校田径队队员李×和李×。这一行为违反了组委会规程,违反了公平竞赛规则,违反了体育道德和公德,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深表痛心。现郑重声明:
一、现向甘肃选手张宝强深表歉意。二、要求队员全额支付和赔偿医疗费用。三、对打人队员,待查清事实真相,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四、引以为戒,教育好队员。责成教练员作出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五、根据学校领导要求,我们竞技体校指派一名领导和打人运动员的教练员于4月29日专程飞赴兰州向张宝强同志当面赔情道歉。
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2014年4月28日(注:两封道歉信均提到了当事者的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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