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的签约过程中有这样一个漏洞,如果一个临近退役的球员,想和一个只有很少薪水空间的球队签约,那么他就可以签订一份时间较长的底薪合同(比如说4年1000万,年薪250万),但是只打3年就退役,这样他还可以得到4年的薪水,事实效果等于球队用3年1000万(年薪333万)签下了他。为了弥补这个漏洞,NBA制定了36周岁规则。
在一份合同的执行周期内,如果包含了这个球员的36周岁生日,那么这份合同就被叫做“36周岁合同”。在这样的合同中,规则假定该合同的最后一个或者两个赛季(并非36周岁后的所有赛季)球员处于退役的状态,这些赛季的薪水在计算工资总额的时候就被按照比例附加在前几个赛季的薪水中。
比如说,一个34岁的球员和一个球队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起薪为500万美元,每年递增4.5%的合同。不考虑36周岁规则,他的薪水占据工资帽的情况将会是500万、522.5万,545万,567.5万。但因为36周岁规则,他最后一年567.5万美元将会按照比例(即每年递增4.5%)分配到前三年中,那么他的薪水占据工资帽就变成了687万、711.7万、742.3万、0万了。最后这一年被称为“0年”。
但是这又带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该球队只有一个起薪为500万美元的中产特例,本来可以签订这份合同,但是按照36周岁规则,他第一年的薪水按照687万美元计算,那就超出了中产特例的范围了,于是这样签约就不行了。
怎么签约行呢?第一年367万,最后一年是416.7万,总计4年1567.5万美元,这样将最后一年分配之后第一年还是占据500万的空间,符合要求。这也就弥补了开头说的那个漏洞了。这种情况下他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占据522.5和545万,第四年则占据0万
不是所有横跨36周岁的合同都算作36周岁合同,那什么样的合同才是36周岁合同,什么时候又是他们的0年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他们签约时候使用的特例,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球员的年龄、是否使用了伯德权都有一定的关系。具体看下表:
自由球员使用伯德权和母队签约 |
其他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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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年龄 |
4 年合同 |
5 年合同 |
4 年合同 |
32 |
无0年 |
第5年为0年 |
无0年 |
33 或34 |
无0年 |
第五年为0年 |
第4年为0年 |
35+ |
第4年为0年 |
第4和第5年为0年 |
第4年为0年 |
提前续约依然适用以上规则,时间是从续约开始时候计算,新合同包含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举例,如果一个球员在原合同还有2年的情况下和母队再续约2年,那么就从续约时候开始计算,新合同算做4年。
这儿还有两个时间点,第一个是10月1日,球员必须在该年的10月1日之前年满36周岁,这才被算做0年,在10月1日之后的将不算。这样的原因是10月1日被视作新赛季的开始,所以在这之后的生日,被视作赛季开始于他的生日之前。
第二个是七月冻结期后4天,如果一个球员在冻结期内生日,但他在冻结期结束后的4天之内就签订了合同,那么他签约的年龄将会按照生日之前计算,这被理解为冻结期影响了其在生日前进行签约。举例,一个球员7月3日年满33周岁,冻结期是7月1日至10日,他在11日签约,那么他就被视作是32岁签约,而不是33岁。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36周岁规则是假定球员提前退役,但是球员如果没有提前退役,而是继续打了下去,接下来会怎么处理呢?规定是进行重新调整,从0年之前的两个赛季开始,每年开始前将剩余的所有薪水总和进行平均,该年占据其中的平均数。
以前面那个4年1567.5万美元的合同为例,他们第4年为0年,所以从第2年开始重新计算。按照36周岁规则计算入工资帽的后3年则分别是522.5万、545万、0万。那么最后三年每年占据工资帽的空间均为(522.5+545+0)/3=35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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